重慶鼓勵汽車消費,每輛車可獲補助2000元
重慶市商務委員會官網4月28日發佈《重慶市商務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公安局 國家税務總局重慶市税務局關於鼓勵汽車更新換代消費的通知》。通知指出,為促進重慶市消費穩步增長,決定出台財政補助政策,鼓勵汽車更新換代消費。符合補助條件的對象,按照申報補助材料的相關要求申報,並按程序審核通過後,可獲得每輛2000元市級財政資金補助,共計2.5萬名。
以下為文件原文:
各區縣(自治縣)、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商務、財政、公安、税務主管部門,市級有關行業協會,有關單位:
為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降低疫情不利影響,發揮汽車消費“頂樑柱”作用,促進我市消費穩步增長,決定結合重慶市實際,出台財政補助政策,鼓勵汽車更新換代消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適用時間、對象條件及標準方式
(一)補助適用時間。
2020年5月1日0時至2020年6月30日24時期間。
(二)補助對象為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消費者。
1. 重慶號牌的自然人車主。
2. 2020年4月1日0時至2020年6月30日24時期間,在重慶市內售賣轉移或者報廢註銷了舊乘用車。
3. 2020年5月1日0時至2020年6月30日24時期間,在重慶市註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了“國六”排放標準的乘用車新車,並在重慶市轄區內依法履行納税義務繳納新購乘用車相關税收、完善新購乘用車上户手續。
4. 前2.5萬名按程序成功申報並經審查要件齊全屬實。
5. 售賣舊乘用車的時間以《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時間為準,報廢舊乘用車的時間以《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出具時間為準,購買新乘用車的時間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時間為準。
6. 售賣或者報廢舊乘用車的自然人車主,須與購買新乘用車的自然人車主為同一人。
(三)補助標準及補助方式。
1. 符合補助條件的對象,按照申報補助材料的相關要求申報,並按程序審核通過後,每輛給予2000元市級財政資金補助,以電子消費券形式兑現發放。
2. 每售賣轉移或者報廢註銷1輛舊乘用車的,限補助其購買的1輛新乘用車。
二、申報補助材料
符合補助條件的對象,於2020年5月1日0時至2020年7月31日24時期間,通過市商務委公眾信息網登錄或掃描二維碼進入網上申報系統,清晰、完整、準確提交以下材料,若逾期未申報、申報材料不齊全、申報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申報期內成功申報名額滿2.5萬名或者申報期滿截止。
(一)填報《重慶市鼓勵汽車更新換代消費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電子檔。
(二)上傳購買新乘用車的自然人車主的有效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三)上傳購買新乘用車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照片。
(四)上傳購買新乘用車的《機動車行駛證》照片。
(五)售賣轉移舊乘用車的自然人車主,上傳《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照片、辦理轉移登記後的新《機動車行駛證》照片;報廢註銷舊乘用車的自然人車主,上傳《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照片、《機動車註銷證明書》照片。
三、申報補助程序
(一)自申報對象按期提交齊全、清晰的申報材料之日起,由市商務委會同市公安局、重慶市税務局等有關單位,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網上審核。申報對象可適時查看網上審核情況。
(二)對符合補助條件的申報對象,在網上審核通過後的7個工作日內,發放補助資金。
(三)對不符合補助條件的申報對象,由市商務委會同市公安局、重慶市税務局在網上審核時予以説明。
四、補助資金髮放及使用流程
(一)為放大財政補助資金促消費效應,補助資金以額度為50-500元的電子消費券形式發放。
(二)申報對象收到電子消費券後,可在重慶市支持該電子消費券的商户門店使用,單次限用一張消費券,不限使用次數,每次不找零,限於2020年10月31日24時前用完。
五、配套支持政策
2020年5月1日0時至2020年6月30日24時期間,市內有關銀行機構,對符合條件的自然人車主可提供首付2成、長達5年、低利率的分期購車服務。
六、有關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自治縣)商務、財政、公安、税務主管部門和市級有關行業協會、有關單位,要加大對我市鼓勵汽車更新換代消費政策措施的宣傳貫徹力度,確保本次活動順利開展,更好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弄虛作假,嚴禁提供虛假材料,嚴禁騙取補助資金行為的發生,否則將追回已發放的補助資金,並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三)本次活動開展後涉及的具體問題,由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重慶市税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市商務委會同市級相關部門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管,適時監測、彙總本次活動的執行情況。
聯繫人:市商務委 陳夢鶴 62662701
市財政局 柘秋月 67575321
市公安局 彭明剛 63753535
市税務局 肖 強 67572619
附件:重慶市鼓勵汽車更新換代消費補助資金申報表
重慶市商務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公安局 國家税務總局重慶市税務局
2020年4月27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汽車是國民經濟戰略性、支柱性產業,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有利於加快形成強大的國內市場。今年以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汽車消費市場受到較大沖擊。積極採取針對性、可行性、綜合性的政策措施,促進汽車消費企穩回升、持續增長,勢在必行、十分緊迫。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積極穩定和促進汽車消費,發揮汽車消費“頂樑柱”作用,降低疫情造成的不利影響,促進經濟平穩增長,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商務委多次組織專題研究,並召集市公安局、市財政局、重慶市税務局、市經濟信息委、市司法局、市統計局、市金融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和市汽車商業協會、市二手車流通協會、市再生資源行業協會座談討論,決定結合重慶市實際,出台財政補助政策,鼓勵汽車更新換代消費。
二、政策的主要內容、核心舉措、適用對象、執行標準以及注意事項
(一)主要內容。《重慶市商務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公安局國家税務總局重慶市税務局關於鼓勵汽車更新換代消費的通知》,主要包括“補助適用時間、對象條件及標準方式,申報補助材料,申報補助程序,補助資金髮放及使用流程,配套支持政策,有關工作要求”等六個方面。
**(二)核心舉措。**對重慶號牌的自然人車主,於2020年4月1日0時至2020年6月30日24時期間在重慶市內售賣轉移或者報廢註銷了舊乘用車,並於2020年5月1日0時至2020年6月30日24時期間在重慶市註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了“國六”排放標準的乘用車新車,且在重慶市轄區內依法履行納税義務繳納新購乘用車相關税收、完善新購乘用車上户手續,前2.5萬名按程序成功申報並經審查要件齊全屬實的,每輛給予2000元市級財政資金補助,以電子消費券形式兑現發放。
**(三)適用對象。**補助對象為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消費者。
1. 重慶號牌的自然人車主。
2. 2020年4月1日0時至2020年6月30日24時期間,在重慶市內售賣轉移或者報廢註銷了舊乘用車。
3. 2020年5月1日0時至2020年6月30日24時期間,在重慶市註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了“國六”排放標準的乘用車新車,並在重慶市轄區內依法履行納税義務繳納新購乘用車相關税收、完善新購乘用車上户手續。
4. 前2.5萬名按程序成功申報並經審查要件齊全屬實。
5. 售賣舊乘用車的時間以《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時間為準,報廢舊乘用車的時間以《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出具時間為準,購買新乘用車的時間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時間為準。
6. 售賣或者報廢舊乘用車的自然人車主,須與購買新乘用車的自然人車主為同一人。
**(四)執行標準。**對符合補助條件的對象,按照申報補助材料的相關要求申報,並按程序審核通過後,每輛給予2000元市級財政資金補助,以電子消費券形式兑現發放。每售賣轉移或者報廢註銷1輛舊乘用車的,限補助其購買的1輛新乘用車。
**(五)注意事項。**主要涉及三個方面。一是各區縣(自治縣)商務、財政、公安、税務主管部門和市級有關行業協會、有關單位,要加大對我市鼓勵汽車更新換代消費政策措施的宣傳貫徹力度,確保本次活動順利開展,更好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二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弄虛作假,嚴禁提供虛假材料,嚴禁騙取補助資金行為的發生,否則將追回已發放的補助資金,並依法依規予以查處。三是本次活動開展後涉及的具體問題,由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重慶市税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市商務委會同市級相關部門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管,適時監測、彙總本次活動的執行情況。
**三、**核心條款問答式解讀
(一)核心條款1:補助適用時間、對象條件及標準方式。
問:具備哪些條件的消費者才能享受鼓勵汽車更新換代消費補助資金?補助標準是多少?補助資金採取什麼方式發放?
答:消費者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才能享受鼓勵汽車更新換代消費補助資金:重慶號牌的自然人車主;2020年4月1日0時至2020年6月30日24時期間,在重慶市內售賣轉移或者報廢註銷了舊乘用車;2020年5月1日0時至2020年6月30日24時期間,在重慶市註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了“國六”排放標準的乘用車新車,並在重慶市轄區內依法履行納税義務繳納新購乘用車相關税收、完善新購乘用車上户手續;前2.5萬名按程序成功申報並經審查要件齊全屬實;售賣舊乘用車的時間以《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時間為準,報廢舊乘用車的時間以《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出具時間為準,購買新乘用車的時間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時間為準;售賣或者報廢舊乘用車的自然人車主,須與購買新乘用車的自然人車主為同一人。
符合補助條件的消費者,按照申報補助材料的相關要求申報,並按程序審核通過後,每輛給予2000元市級財政資金補助,以電子消費券形式兑現發放。每售賣轉移或者報廢註銷1輛舊乘用車的,限補助其購買的1輛新乘用車, 鼓勵消費者更新換代其名下的多輛乘用車。
(二)核心條款2:申報補助材料。
問:符合補助條件的消費者如何申報?申報時間什麼時候截止?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答:符合補助條件的對象,需於2020年5月1日0時至2020年7月31日24時期間,通過市商務委公眾信息網關注或掃描二維碼進入網上申報系統,清晰、完整、準確提交以下材料,若逾期未申報、申報材料不齊全、申報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申報期內成功申報名額滿2.5萬名或者申報期滿截止。
申報途徑一:通過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重慶市商務委微信公眾號,點擊“互動服務”欄目的“汽車補助申報”菜單直接進入申報系統。
申報途徑二:通過掃描“重慶市商務委汽車補助申報系統”微信小程序二維碼直接進入申報頁面。
填報《重慶市鼓勵汽車更新換代消費補助資金申報表》電子檔;上傳購買新乘用車的自然人車主的有效身份證正反面照片;上傳購買新乘用車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照片;上傳購買新乘用車的《機動車行駛證》照片;售賣轉移舊乘用車的自然人車主,上傳《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照片、辦理轉移登記後的新《機動車行駛證》照片;報廢註銷舊乘用車的自然人車主,上傳《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照片、《機動車註銷證明書》照片。
(三)核心條款3:申報補助程序。
問:多久能完成網上審核?如何審核申報對象提供的資料?申報對象怎樣知曉審核的結果?審核通過的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多久能得到補助資金?
答:自申報對象按期提交齊全、清晰的申報材料之日起,由市商務委會同市公安局、重慶市税務局等有關單位,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網上審核。
首先,由重慶市税務局審核申報對象提交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並與申報對象填報的電子信息相關內容比對核實;然後,由市公安局審核申報對象提交的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註銷證明書》,並與申報對象填報的電子信息相關內容比對核實;最後,由市商務委進行申報受理要件形式審查、《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審查、申報對象填報信息與上傳佐證資料一致性規範性審查。
申報對象可適時查看網上審核情況。對符合補助條件的申報對象,在網上審核通過後的7個工作日內,發放補助資金。對不符合補助條件的申報對象,由重慶市税務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委在網上審核時予以説明。
(四)核心條款4:補助資金髮放及使用流程。
問:補助資金如何發放?怎樣使用?有幾種領取方式供消費者選擇?
答:為放大財政補助資金促消費效應,補助資金以額度為50-500元的電子消費券包形式發放。其中,500元的1張,300元的2張,200元的2張,100元的3張,50元的4張。
申報對象收到電子消費券包後,可在重慶市支持該電子消費券的商户門店使用,單次限用一張消費券,不限使用次數,每次不找零,限於2020年10月31日24時前用完。
有以下三種領取方式供消費者選擇:一是雲閃付,二是支付寶,三是微信。消費者在網上申報時,需從雲閃付、支付寶、微信三種領取方式中選擇一種,並準確提供其本人相應的實名制接收賬號。
(五)核心條款5:配套支持政策。
問:此次鼓勵汽車更新換代消費活動中,還配套了哪些支持政策?
答:主要配套了以下支持政策。2020年5月1日0時至2020年6月30日24時期間,市內有關銀行機構,對符合條件的自然人車主可提供首付2成、長達5年、低利率的分期購車服務。具體銀行分期購車優惠政策,可詳詢汽車銷售公司。
(六)核心條款6:有關工作要求。
問:此次鼓勵汽車更新換代消費政策,將採取哪些方式加強宣傳?如果發生騙補行為將如何處理?相關政策執行的諮詢答疑等由誰負責?
答:此次鼓勵汽車更新換代消費政策,將以文件、政策解讀或新聞通稿的形式,通過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重慶市税務局以及各區縣(自治縣)商務、財政、公安、税務主管部門的公眾信息網站公佈。同時,市商務委組織召開新聞發佈會,在重慶電台、重慶電視台、重慶華龍網、重慶日報、重慶商報、重慶晚報等市級主流媒體及各區縣有關媒體廣泛宣傳。市級有關行業協會、有關單位,也要加大對我市鼓勵汽車更新換代消費政策措施的宣傳貫徹力度,確保本次活動順利開展,更好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弄虛作假,嚴禁提供虛假材料,嚴禁騙取補助資金行為的發生,否則將追回已發放的補助資金,並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本次活動開展後涉及的具體問題,由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重慶市税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聯繫人及聯繫電話:陳夢鶴(市商務委),62662701;柘秋月(市財政局),67575321;彭明剛(市公安局),63753535;肖強(市税務局),67572619。市商務委將會同市級相關部門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管,適時監測、彙總本次活動的執行情況。為做細做好政策執行、網上申報、網上審核中消費者的諮詢答疑等相關工作,市商務委新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國範圍內迅速蔓延,重慶市汽車商業協會快速響應,開展多項市場調研,向市商委提供全市汽委託市商務信息和數據中心,安排有關工作人員提供相關諮詢答疑服務。聯繫人及聯繫電話:楊剛,63636981、15023188397;徐琦峯,63636956、13617641211;付泓萍,63636975、15823506177;金晶,63636955、13896067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