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禁三家美媒在港工作,特區政府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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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據香港巴士的報4月28日報道,外交部上月宣佈禁止《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記者不得再於內地及港澳工作。香港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以書面答覆議員的有關提問時指出,相關措施是針對中國媒體受到美國政府不合理打壓而作出的對等反制措施,國家採取的措施是中央政府針對美方行為採取的反制措施,屬於中央政府依據“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享有的外交事權。

香港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 圖自港媒
曾國衞指出,外交部的相關措施是針對中國媒體受到美國政府不合理打壓而作出的對等反制措施。他表示,特區政府一直堅決維護並尊重新聞自由,新聞自由是受到《基本法》保障的基本權利。現時有約80家海外傳媒機構在香港設有辦事處,與本地傳媒同樣自由運作。
曾國衞還指出,國家採取的措施是中央政府針對美方行為採取的反制措施,屬於中央政府依據“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享有的外交事權。香港特區政府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的落實。按照《基本法》,特區政府對世界各國或各個地區的人士入境、逗留和離境實行出入境管制。
近年來,美國政府對中國媒體駐美機構和人員的正常新聞報道活動無端設限,無理刁難,不斷升級對中國媒體的歧視和政治打壓,特別是今年2月將5家中國媒體駐美機構列為“外國使團”並對這5家媒體駐美機構採取人數限制措施,變相大量“驅逐”中方媒體記者。
3月18日,外交部宣佈反制措施,要求《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年底前記者證到期的美籍記者從即日起4天內向外交部新聞司申報名單,並於10天內交還記者證,今後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繼續從事記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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