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發佈關於個人佩戴口罩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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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落實健康自我管理,引導市民自覺做好個人防護,保持良好衞生健康習慣,現就個人科學佩戴口罩提出以下指引。
一、有發熱、鼻塞、流涕、咳嗽等症狀的人員及相關陪同人員,赴醫療機構就診或前往公共場所(場合)時,必須佩戴口罩。
二、相關從業人員在崗期間,依據執業規範和有關規定,必須佩戴口罩(包括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公共服務行業從業人員、從事疫情防控相關工作人員等)。
三、乘坐軌道交通或長途客車,進入醫療機構、福利機構及學校等國家有明確要求的場所,必須佩戴口罩。
四、年老及體弱者、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時,建議佩戴口罩。
五、提倡個人隨身攜帶口罩,在密閉空間內、人羣密集區、需要與他人密切接觸時,建議視情況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