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童案民事訴訟今開庭:被告缺席
None
大連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童一案民事訴訟5月9日上午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開庭。庭審於9日上午11時許結束,澎湃新聞從被害女童小琪(化名)母親賀美玲處獲悉,被告蔡某某家屬無一人出庭,目前民事訴訟部分已審理終結,法院將擇期宣判。
被害人家屬代理律師田參軍告訴澎湃新聞,此次民事訴訟的主要訴求是民事賠償和道歉,賠償項目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賠償、撫慰金和誤工費等幾類主要項目,合計約一百餘萬元。賀美玲表示,賠償之外,她更希望得到加害人家屬的致歉。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9年10月20日,13歲大連男孩蔡某某將在同小區內居住10歲女孩小琪殺害,並拋屍灌木叢。後因蔡某某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對其進行3年收容教養。
事件經媒體報道後引發關注,小琪之死亦在網絡空間激起了圍繞未成年人保護法展開的針對是否應當降低起刑年齡、收容教養是否有效等話題的熱議。
然而,熱度過後,被害人父母心中的疑竇始終未解。
2019年12月,賀美玲夫婦曾向大連市人民檢察院遞交材料,要求官方公佈調查結果,回應他們對於作案細節和加害人父母是否參與的質疑。
針對犯罪過程,2019年10月,大連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曾向澎湃新聞表示,蔡某某父母確實未參與也不存在包庇,該負責人還表示,因案件的受害人和加害人均系未成年人,依照《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具體的案情細節不便再對外透露,“從受理、辦案到做出收容教養3年的決定,整個過程都嚴格按照規範。”
遞交材料四周後,沒有收到任何迴音的賀美玲夫婦又於1月3日來到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正式提起民事訴訟。賀美玲告訴澎湃新聞,他們的訴求主要是賠償和道歉,事發後蔡某某家人從未露面,也沒有以任何形式表示道歉,這令她氣憤,“最起碼的道德都沒有。”
受疫情影響,案件於5月9日上午九點在沙河口區法院開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隱私,此案不公開審理。據田參軍介紹,被告無人出庭,審理仍正常進行。澎湃新聞瞭解到,《民事訴訟法》第144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缺席判決。
田參軍表示,截至9日上午11時,民事訴訟部分已審理結束,將等待法院擇期宣判。賀美玲説,事件發生已有半年之久,小琪的遺體仍存放在殯儀館尚未火化,她希望法院能儘快宣判,早日為女兒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