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大片田地拋荒,中國糧食安全如何保證?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夏日】
在新冠疫情全球流行的背景下,一些國家暫停糧食出口,引起整個社會對糧食安全的普遍擔憂。
這種擔憂很大一部分原因來源於近些年農村普遍拋荒的現狀。但是從每年的統計數據來看,全國的糧食產量已實現十幾年的連增,可見中國的糧食生產能力還很強,糧食不是問題。
但是,如果農民都不種田,那問題可不小。筆者在H村觀察與訪談時發現,春耕進行時,村莊中農民較強的種田意願並沒有轉化為積極的種田行為。原因何在?
筆者試圖從產糧地位的歷史變遷與當前村民的買糧態度切入,分析其中的原因,並結合不同地區的調查經驗,思考農業前途與農業現代化之路。

一、產糧地位的轉變與當前村民的買糧態度
H村位於鄂東南地區,北靠海口湖,南倚幕布山脈,屬於典型的江南丘陵地貌。全村400户人家,户籍人口2300人,中老年人基本留守村莊,約佔總人口的三分之一。
根據對幹部的訪談得知,H村種田户並不多,90%的村民成為買糧户,糧食主要依賴於市場供給。自上世紀七十年代以來,村莊逐漸從糧食輸出地轉變為糧食輸入地。
在集體時期,按照當時的國家政策,村莊的糧食主要以輸出為主。當時水稻的產量約400斤/畝,每年水稻輸出約20萬斤,留下的部分非常有限。而村民生活艱苦,主糧是紅苕,處於一種“吃也吃不飽,餓也餓不死”的狀態。
1981年分田到户後,村民的生產積極性提高;隨着雜交水稻的推廣,水稻產量也從400斤/畝增加到550斤/畝。按照“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的分配原則,沒過幾年,村民的温飽就基本上得到了解決。
1986年前後,村民進城務工的情況開始零星出現,但還是以在家務農為主。當時幾乎每家每户都種了田,拋荒很少見。依靠着人均不足0.5畝水田,村莊的糧食輸出也達到約十幾萬斤,農户基本上實現糧食自給自足,甚至有餘糧。
2003年前後,村民進城務工比較普遍,種糧户大大減少,開始出現大量差田拋荒和良田流轉的情況。此時水稻基本上沒有輸出了,甚至開始需要外面市場供應。買糧户就此大範圍出現,村莊小賣部抓住商機開始採購糧食銷售。
2010年,隨着土地的大範圍流轉,村莊種糧户進一步減少。目前村莊種糧户不超過15户,村民幾乎都成為買糧户,買糧吃早已在村莊中形成了共識。
由於新冠疫情的影響,外出務工或讀書的村民留守在村時間延長,為此出現過短暫的糧荒。據説村小買賣部運一車糧食回來,很快就銷售一空。不過村民説,“這只是特殊情況”,他們相信“真到沒有糧食吃的時候,商店不賣,國家也會管”。
二、水田的非糧化與村民無田可種
H村耕地約1300畝,其中水田約700畝,不過發展到今年,可供種植的水田面積不足100畝。全村目前只有十幾户種田户,且以中老年人為主,人均種植面積普遍在2~3畝之間,少量不足一畝,最多沒有超過10畝的。
那麼,剩餘的水田哪裏去了?我在調研後發現,大部分水田被用到4處地方:
一是水田拋荒或湖田變魚池(約有150畝)。
大躍進期間,毛澤東提出“以糧為綱,全面發展”的方針,農村掀起一波開荒種田的熱情。村莊以生產隊為單位到處圍湖種田,客觀上增加了水田面積。但在分田到户後,這些湖田因地勢低、種植條件差等原因被逐漸荒廢,有的在九十年代被私人化,挖成幾個大魚塘發展養殖業。
二是被大面積地用於建房(約有200畝)。
1981年分田到户後,路邊的水田都被分給各家耕種。在集體時期,村民是不允許在水田上建房的。隨着人口的自然增長及生活水平的提高,村民的建房需求也快速增加。在土地管理部門缺位情況下,以2000年和2010年為時間節點,村莊掀起兩次建房高潮,村組級公路兩側建起了密密麻麻的居民宅。據老幹部講,這些宅基地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集體時期最好的水田。
三是被廉價出租給苗木基地老闆(約有300畝)。
出租方主要為兩類家庭,一是外出務工,家裏無勞動力的農户。他們認為與其拋荒或者免費流轉,不如出租給老闆,省事還能獲得租金——每年能獲得200元/畝的租金。二是想種卻無法種的農户。由於四周水田出租種植苗木,破壞相鄰水田的水利,導致部分村民無法繼續耕種,只能勉強出租。

水田被用於種植苗木(作者供圖)
四是部分水田被改為旱地種植(約50畝)。
由於水利體系的被破壞,以及糧食價格的低廉,如今種田不划算,甚至經常會虧本。於是農民就將田改為旱地,用於種植其他農作物,如油菜、芝麻、小麥等。
水田非糧化後,想要重新恢復,就比較困難:首先,姑且不論湖田私人化,一旦挖成魚池,想要恢復,成本很高;其次,水田被用來建房,已被嚴重破壞,不可能恢復;再次,種植苗木,既改變土壤性質,也破壞水利體系和田界,即使合同到期,短期內恢復如初也不容易;最後,水田改旱地容易,相反則難。
三、水利體系功能弱化與村民無法耕種
農業的命脈在水利,尤其是稻產區。“望天收”成為當地種糧户的口頭禪。
60年代以來,H村就有一套相對健全的水利體系,由泵站和堰塘兩部分構成。
泵站是水利體系的主體部分。它建於1965年,主要由大型抽水機、機房和主渠道三部分構成。前者主要由鄉鎮政府提供,後者由村莊自籌自建。由於地勢南高北低,相差約5米,採取了二級抽水設施。
一方面,土壤儲水能力不強。由於村莊位於山腳下,屬於丘陵地貌,水田大多是沙石地。土壤結構失衡,缺磷缺鉀,板結嚴重。
另一方面,田塊用水差異性巨大。由於受地勢南高北低的影響,田塊高低不平;而且分田到户後,田塊細碎化嚴重。即使風調雨順的年份,都要抽水抗旱,抗旱最長達一個月。泵站建成後就徹底解決了這個問題,其灌溉範圍覆蓋整個村莊所有生產隊,水路達到兩三里路。

泵站小屋有過修繕,然而水路變狹窄,大型鐵管生鏽(作者供圖)
堰塘是水利體系的重要部分。村莊大小堰塘約有20餘個,在解放前的堰塘的基礎上有過清淤與擴大。主要分為三種類型:
一是大型堰塘,面積通常達2—3畝,主要服務於指定的生產隊;
二是公共堰塘,面積最大有5畝,最小2畝,服務於附近大片兩個生產隊的水田;
三是小型堰塘,面積幾分到1畝之間,主要是應激性的,服務於鄰近兩三畝水田。
堰塘數量不少,再加上防止大旱時出現爭奪水源情況的地方性規範,使得H村水田有序用水成為可能。為了維持堰塘的蓄水能力,村組兩級每年都會組織勞動力清理塘泥,即水利冬修。
堰塘一方面用作直接灌溉的場所,另一方面可作為泵站水路的中轉站。如果是風調雨順的年份,堰塘的存水在滿足農田用水的同時,還能供村民個人自由使用;如果遇到乾旱年份,在泵站灌溉結束後能夠再次蓄水,應對持續的乾旱。
換而言之,堰塘不僅能夠減少泵站的使用,降低生產成本,而且能夠實現集體組織供水和個人自主供水的有效結合。
這套水利體系,保證了村莊農業生產30多年的穩定豐收,但在2000年其灌溉功能弱化,導致種田的水利條件不足。即使上級多次推行過水利項目,水利設施有過一定程度的修繕,但其功能卻始終沒有恢復到最初。

水田面積減少,長滿雜草(作者供圖)
從泵站方面看,據幹部介紹,2000年左右,泵站的使用頻率大大減少,可看成無意義的擺設,荒廢了十幾年。其中一方面是因為種田户大大減少,種田面積減少,灌溉面積相應減少;另一方面由於種田户田塊的細碎化和分散化,同時水田性質發生變化,原先灌溉的水路都不同程度被損壞。
最終導致的後果是,啓動泵站的成本太高。在村級無法提供費用補貼的背景下,農户的抽水費用在無形中增加,農户對此非常不滿。因此在這個過程中,泵站只是零星使用,大多時候廢棄不用,抽水機與泵管都閒置生鏽。
從堰塘方面看,其命運不外乎兩種:
一是由於長期未清淤,堰塘塞滿淤泥,蓄水能力減弱。在集體治理弱化與集體資源不足的背景下,村集體很難組織、發動羣眾建設清理堰塘,一直存在的冬修水利名存實亡。
二是堰塘的私人化或廢置。除了若干小型堰塘,大型堰塘基本私人化,用來發展養殖業,主要用於養魚養蝦。這一轉變使得H村在大旱時就會面臨養殖業與農業用水的矛盾。此外,公共塘基本廢置,無人清理,其灌溉功能也大不如前。
結果是種糧户只能依靠堰塘進行單户的自主灌溉。在面對大幹旱時,甚至出現爭奪水資源的情況。這種情況不僅增加種糧户的生產費用,而且極易導致糧食減產,降低種糧户的生產積極性。
如有位農户,2011年種植11畝水田,2013年碰到大旱,稻穀產量從1.2萬斤驟降到8000斤,而灌溉費用比以前高一倍,達2000元。本村8畝水田產量僅5000斤;鄰村4畝水田產量3000斤。
差異的根源在於鄰村80年代修建的水庫依舊發揮作用,而且僱傭該村一名村民進行管理,以村民組為單位,協調用水,農户按照灌溉面積交一定費用。很快2014年該村民退出本村的水田流轉,僅僅種自家的水田以及鄰村4畝水田。
四、農業的前途、糧食的安全與農業現代化
村中中老年人在訪談中透露,他們有很強的種田意願:
一是因為種田並不難。由於農業技術的進步,農民從繁重的農業勞動中解放出來,種田簡化。
二是收入不低。不算自身勞動力,除去成本,每年淨收入能達到600元/畝。
三是很有意義。種田已成為他們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種田就像照顧小孩,一點也馬虎不得,田邊密密走,親戚朋友稀稀行。”
在疫情背景下,村民的種田意願也有所強化,但由於如今無田可種、無法種田,他們的種田行為受到限制。如今,買糧成為村莊的共識;若發生極端情況,村民更多寄託希望於國家。
雖然H村僅為個案,不一定具有普遍性,但我們仍可以反思:如果此類現象普遍化,糧食又由誰來供應?糧食安全如何保證?
從全國範圍看,7億小農户是當前農業生產的主體。細分下來,以中老年羣體為主的小農羣體佔據絕大多數,主要種自家的2畝水田;少數是以中青年為主的中農羣體,通過土地流轉成為適度規模經營主體。
根據筆者在多地的調查,與H村的經驗類似,他們的種田願意還是比較強的,但是種田行為卻受到不同的限制,如種田條件有限、糧食價格低和社會化服務不足等。也就説,不是農民不種田,而是種田的條件等不足。而在當前社會發展階段,一旦農民普遍不種田,糧食安全就難以保證。
有人説,既然農民不種田,讓資本來種不就可以解決問題?問題是,把關乎國計民生的農業寄託於資本,這方法可靠嗎?也有觀點認為小農生產是落後的,是阻礙農業現代化的,應該消滅。這種邏輯是站在資本角度上的,它忽視了廣大農村地區的實際條件,忽視了小農在農業現代化中的地位與作用。
根據筆者的調研經驗,資本的介入最終大多是失敗的,最後由於虧損而紛紛退出農業生產。即使成功,也多是得益於政府的農業再造,而不是資本的自我發展、自力更生。實際上,資本在進入農業的嘗試過程中,會面臨僱工監督管理、農業市場風險以及勞動成本增加等方面的挑戰。一旦不成功,就會“開着寶馬進來,開着拖拉機走”。
對於資本而言,逐利是首要目的,一旦進入農業,就會分享本身不多的農業剩餘,而邊緣化當前農業生產的主導主體,極可能導致社會的不穩定。而且小農生產在農業生產中具有獨特的優勢:一方面通過精細化的耕種與管理,能夠實現農業生產效率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能夠根據農業發展階段,適度擴大規模,自主推動農業現代化的發展。
因此,當前農業現代化,不是通過行政手段或資本力量去消滅小農,而應實事求是,立足於三農的特點,繼續創造各方面的條件,實現小農户與現代農業發展的有機銜接,時刻將中國的飯碗端在我們自己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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