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2人涉暴動罪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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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據香港“橙新聞”5月14日報道,香港警方14日表示,已先後結案起訴共32人暴動罪,分別涉及去年8月29日深水埗警署外示威活動,以及去年11月香港理工大學衝突事件。
香港警方表示,去年8月29日,深水埗警署對外有大批示威者集結,在場人士無理會警方多次勸喻和警告,加上有人向警署投鄭磚塊,及用激光射向警署人員,故警方在清場時拘捕18人,包括14男4女,年齡介於13至41歲,其中12人報稱為學生,8人是18歲以下。
香港警方説,早前已經起訴當中3人暴動罪,經與律政司研究後,認為有足夠證據起訴其餘15人暴動罪,並於今日拘捕當中12名早前踢保(“踢保”是嫌疑人應警方要求到警署報到後,拒絕再續保,警方如要拘留疑人,便即可拘留最多四十八小時,決定是否結案提出起訴。)人士,另通緝一名踢保人士,他們下月1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以便轉交區域法院審訊。
至於香港理工大學衝突事件,香港警方14日在全港各區拘捕7男2女,連同去年拘捕後保釋候查的5人,合共14人被結案起訴暴動罪,年齡介於16至61歲,其中4人被加控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罪,另外1人被加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將於下週一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待轉到區域法院審訊。
香港警方透露,在去年修例風波事件以來,警方共拘捕8300多人,當中1400多人涉及暴動罪,有581人已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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