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佩奧妄稱“中國銷燬病毒樣本”,國家衞健委駁斥
5月15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家衞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介紹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並答記者問。
新加坡海峽時報記者: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表示中國衞健委在1月3日下令銷燬病毒樣本,並且拒絕和其他國家分享病毒毒株,您對此有何評論?能否證實?另外,衞健委為何堅持不把無症狀感染者納入官方統計,考慮到現在無症狀感染者確認是有感染能力的,並且引起很多關切,您如何評價?謝謝。
**國家衞健委科教司監察專員劉登峯:**這些美國官員散播的言論,純屬是斷章取義,有意混淆視聽。疫情發生後,面對不明原因的肺炎疫情,病原鑑定是首要任務,這是科學防控的基本工作。我們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國家級高水平的專業機構進行病原的平行鑑定工作,他們夜以繼日、通宵達旦就是為了早日鑑定病原體是什麼。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也對病原體的致病性保持高度警惕,也組織專家進行綜合研判,基於防範生物樣本病原泄漏、確保生物安全,根據專家綜合研判意見,我們確定了對引起不明原因肺炎的病原體暫按二類高致病性病原進行管理,並對採集、運輸、實驗活動、銷燬等等做出了明確的生物安全要求。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1月3日我們印發了相關文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防範實驗室生物安全的風險,防範不明原因病原造成的次生災害。
同時,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實驗室生物安全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我們出台了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南,這在防範生物安全風險方面也發揮了重要作用。其實一直以來,我國法律法規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樣本的保存、銷燬、實驗活動等都有比較明確的要求,對於實驗室條件達不到生物安全樣本保存條件要求的,應就地銷燬或移交專業的保藏機構保管,這都有明確的規定,同時也是法律法規對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部門提出的工作要求。
關於病原微生物毒株分享,我國始終持積極開放態度,在病原微生物菌毒株分享方面,我國一直都是積極的貢獻者。比如近年來,為防範全球流感大流行,在世衞組織框架下,我們向美國、日本、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俄羅斯等都提供了很多高致病性流感病毒毒株。在新冠毒株分享方面,我們同樣持積極開放態度,願意在世界衞生組織的框架下,有序分享新冠病毒毒株,進一步加強國際合作和科學研究,推動新冠肺炎相關疫苗、診斷工具和治療藥物的研發、生產和公平分配。這是我的回答,謝謝。
我再來補充回答一下這位記者關心無症狀感染者的問題。其實這個問題國家衞生健康委專門研究過,主要是基於三個方面的考慮:
第一,我們現在講的無症狀感染者實際上包括了兩部分人羣,第一部分是所謂的隱性感染者,他們感染這個病毒以後全過程從頭到尾都沒有症狀,或者症狀很輕微,這是一部分人羣;還有一部分人羣是感染以後還處於潛伏期,後面可能會出來症狀,但是在檢測的時候可能還沒有症狀,是屬於潛伏期。這樣的話歸到確診病例不合適,歸到隱性感染也不合適,因為有一部分是變化的,所以我們用“無症狀感染者”來統稱這部分人,這是從管理學的角度來處理的。
第二,對檢測到的無症狀感染者,大家可能注意到,我們每天都報告,每天除了報告確診病例、疑似病例之外,有一個部分專門報告無症狀感染者,所以我們的信息是公開的,而且我們也報告今天有多少例無症狀感染者轉成確診病例,我們的信息是公開的,是完整的,沒有缺失。
第三,我們對無症狀感染者跟對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都一樣的關注,也採取相應的隔離措施,嚴格的醫學觀察措施,有一部分慢慢的出現症狀變成病例了,有一部分自己就好了,我們一直在嚴密關注,採取非常嚴格的措施來管控這部分人。
這就是我們為什麼現在還保持用“無症狀感染者”這個稱謂,這個問題我們反覆研究過,這是我們這麼做的原因。謝謝這位記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