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名承認暴動的暴徒被判刑4年
去年6月12日,香港暴徒在金鐘一帶鬧事,阻止香港立法會審議《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一名游泳池救生員事後被控當日在金鐘參與暴動,他在上週承認一項暴動罪,今天(15日)在香港區域法院被判刑4年。這是香港“修例風波”中首宗涉及暴動罪的判刑。

圖源:央視新聞客户端
香港特區立法會原定於去年6月12日11時開會審議《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但因暴徒在周邊區域阻佔道路,聚眾滋事,暴力衝擊警方防線,開會時間宣佈推遲,事後多人被捕。(總枱記者 周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