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若愚:香港教育緣何成為反對派主場,連教育局都難以插手?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王若愚】
在香港“高考”歷史科出現美化日本侵華歷史的題目後,香港教育局於5月18日派出熟悉課程和素質監管的人員,向負責組織考試的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簡稱考評局)瞭解出題和審批試題機制,瞭解出題過程有無嚴格遵從機制執行;同時要求考評局取消該條試題,並進行適當調整,確保考生得到公平對待。

香港教育局局長楊潤雄15日召開記者會,批評考評局出題“不夠嚴謹”。(圖/東網)
香港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在15日的記者會上,公佈了這些監管安排。內地多家媒體在報道時,用了“試題取消”“教育局決定取消這條試題”之類確定性的題目,這是不嚴謹、不準確的。
請注意,香港教育局的用詞是“要求”,而非“責令”。考評局可以接受這一“要求”、作出調整,也可以拒絕這一“要求”、維持原狀。原因是教育局不是考評局的上級單位,沒有對考評局作出行政指令的權力。目前,考評局表態只不過是“歡迎任何有助優化考評機制的專業意見與建議,會盡量配合”,並將儘快開會研究教育局“所提建議”。
這一問題的背後,則是香港教育已經淪為反對派的主場,無論是教育局,還是其上的特區政府,都因為弱勢地位而無法有效糾偏正向、正本清源。教育“主權”的喪失,進一步導致香港的大部分青少年長期受到立場偏頗的教育引導,甚至埋下“反中亂港”的種子,帶來了香港管治的長久困境。
按照香港製度設計,破解這個難題的鑰匙,其實掌握在特首手中。
歷史科與通識科頻現“毒考題”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文簡稱DSE)相當於內地的高考,分為甲乙丙三類考試科目,其中甲類是核心科目及選修科目,乙類是應用學習科目,丙類是其他語言科目,同時結合了校本評核機制及等級評分模式。
考試中最容易預設立場、夾雜私貨的是兩大科目,一是歷史科,二是通識科。因為這兩種考試的主觀題,都是採取列舉事例材料、要求分析得出結論的模式,事例的遴選和提問的方式都可以看出命題人的政治傾向。
仔細查閲這幾年的中學文憑考試歷史和通識兩科,“毒考題”可真不少——
一是美化殖民歷史。
今年曆史科考題,列舉了“清國人”要求日本政法大學校長梅謙次郎協助開辦政法速成學校、黃興寫給日本政客井上馨的信、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與三井財閥簽訂合同等“日本幫助中國”的材料,詢問考生是否同意“1900—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至於日本侵華帶來的巨大災難,材料中隻字未提。

2020年曆史科美化日本侵華歷史的考題。(圖自港媒)
今年曆史科考題還詢問考生,是否同意“1951年至1997年,香港在民主和種族平等方面有所改善”。把時間劃分至1997年,暗含着厚古薄今的立場。而2017年曆史科考題,則引用“某壓力團體”1982年的意見調查,其中稱七成受訪者期望香港維持英國殖民地現狀,要求考生“推斷香港人對香港前途的一項擔憂”。
二是惡毒攻擊內地。
2017年通識科考題,引用一副漫畫,其中一個形態傲慢的富人稱“如今在中國的生活很好”,以及一對貧窮的父子稱“我們已有三天沒吃飽了”,附帶數據只有2015年單年的資料。出題者意在引導考生從漫畫內容得出內地貧富懸殊的結論,卻不提中國內地改善貧富差距的努力與成效。
2016年通識科考題,列舉美國、埃塞俄比亞、內地、香港等六地的“民主指數”和“全球競爭力指數”評分,要求考生回答兩項評分有無關係。出題者試圖把“民主”與“競爭力”相關聯,指責內地像埃塞俄比亞一樣“不夠民主”,所以“競爭力低”,引導學生攻擊內地體制。
2016年曆史科考題,引用“文革”中紅衞兵敵視外國商品的資料,以及改革開放後引入外國商品的資料,要求學生回答“是否同意中國1978年後的改革開放政策使中國蜕變”。而高分答案是“未有蜕變”,包括政治上的“一黨專政”、治國原則仍是社會主義、中國人對外國仍抱有懷疑態度等。

2020年4月27日,香港組織通識科考試。(圖/香港文匯報)
三是抹黑特區政府。
2014年通識科考題,通過列舉“香港各界慶典委員會”和反對派組織“民間人權陣線”舉行遊行的照片,問及港府治港的困難是什麼,高分答案是“政府缺乏認受性和合法性,公眾不認同和不尊重政府”。2016年通識科考題,詢問考生是否認同“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的組成更具代表性,會提升香港的全球競爭力”,藉此兜售反對派“真普選”的政治主張。
四是引用偏頗論據。
2015年通識科考題,引用兩段報刊資料,其中一份引用了香港記者協會就新聞自由立場偏頗的誤導性調查,絕大部分篇幅唱好“新聞自由”,並列舉諸多“好處”,第二段資料末尾提及“新聞自由並不是絕對的,各國可以依法制約新聞自由”,但無具體表述。該題以誤導性調查為資料,要求考生回答,多大程度同意“高度的新聞自由會提升香港政府的管治效能”。
“毒試題”頻頻出現,源於考評局內部有很多“黃師”。
負責歷史及通識試題設計的考評局評核發展部經理楊穎宇及高級經理(通識)盧家耀曾在臉譜上發表違反政治中立原則的帖文,楊穎宇更是爆出“沒有日本侵華,哪有新中國?”的荒謬言論,因此才有了“日本侵華利大於弊”的考題。

楊穎宇發表“沒有日本侵華,哪有新中國?”的荒謬言論。(Facebook截圖)
通識科目委員會前主席、嘉諾撒聖心書院通識科教師賴得鍾,曾在社交平台上散播仇警言論,發放“黑警死全家”圖像,直接鼓吹煽動欺凌警察乃至他們在校學生子女的惡劣文化,引起社會譁然。
考試是教育的指揮棒。學生及其老師為了能夠在考試中取得高分,一定會細心揣摩、刻意逢迎出題者的立場傾向,得出其想要的答案。這些“毒考題”,引導老師在教學中就社會事件帶出政治議題、傳播反對派立場,讓學生在“現代中國”、“今日香港”、“角色認同”等主題學習中被不斷“洗腦”,成為很多香港學生不滿社會、仇視國家的“港獨”根源。
弱勢教育局是如何打造的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問題存在已久,各界詬病頗多,為何一直遲遲得不到解決?
原因是香港的特殊制度設計,制定教育政策和組織命題考試分別由教育局、考評局負責,屬於“鐵路警察、各管一段”,雙方互不隸屬。教育局理論上有監察考評局的權力,但實施起來受到很多限制。由此,考評局沒有糾正錯誤政治傾向的內部動力,香港社會也缺乏監管、制衡考評局的有力手段,使得問題年年提、從來不改正。

香港考評局組織架構圖。(圖/考評局官網)
香港教育局並非一直如此弱勢。在香港被割佔後,殖民當局始終高度重視教育問題,作為推行奴化政策、培養“順民”的重要手段,教育局一直是教育政策制定、管理大中小學和組織各類考試的強勢部門。
以香港高校招生為例,大致分為3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1913年香港大學首次開始招生至1951年,香港教育司署及高校僅為英文中學畢業生辦理升學考試。教育司署對實施中文教育、傳播愛國思想的學校進行打壓,不允許他們參加考試。
第二階段,隨着華人民主意識的增強,從1952年至1977年,香港教育司署及高校開始為香港中文中學畢業生辦理升學考試。
第三階段,從1978年至今,香港教育司署組織考試的職能被移交,由香港考評局統一辦理不同類型入學考試。
根據《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考評局是永久延續的法人團體,備有法團印章,主要負責籌辦公開考試及評核,同時亦舉辦多項國際及專業資格考試。考評局有權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策劃及舉辦各項考試及評核而辦理一切有需要或有利而適當的事情。
對此,教育局長楊潤雄也表示,雖然考評局是被賦權策劃及舉辦文憑試,但考試是教育的一部分,自己仍要對其進行問責。他進而表示,雖然每年考評局都會檢討,但是此次題目令人懷疑考評局的公正性,所以教育局將主動進行調查。
但考評局並不願意接受教育局的監管,直接取消有關“日本侵華利大於弊”的考題。14日,考評局回應香港文匯報採訪時稱,“設題時無其他非學科考慮”、“審題委員會專業地按課程及評核的要求擬題,確保試卷能有效公平地評核考生”。
15日晚,考評局對教育局記者會回應稱,取消有關試題,事關重大,影響深遠,亦會影響考生的成績及公開考試的評核,考評局委員會將盡快召開特別會議,商討如何跟進,以確保所有考生的學業得到公平及準確的評核,維護文憑試的公平公正及認受性。
從慣常的做法來看,考評局對於爭議試題,一般採取考試結束後,就試題用詞、方向等作出檢討,為新一年的試題作出調整。潛台詞是“今年的考試就這樣了,有空我們再研究下明年的考試要不要改。”但到了第二年,還是會出現問題試題。不過,這一次日本侵華考題實在錯得太過離譜,完全背離主流價值,輿論壓力較大,考評局也可能會作出相應的更正。

元朗官校趙聿修紀念中學的通識教材美化暴亂,惡意攻擊中央,顛倒黑白是非。(圖/香港文匯報)
移交香港教育局在組織考試方面的權力,只是英國殖民者“光榮撤退”戰略的一部分。在香港迴歸前的近20年時間內,教育局的諸多權力被一一轉移至獨立法人團體或社會團體,香港政府逐步失去了對教育領域的掌管權。
一是喪失了對高等教育的主導權。
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大學等8所大學,由特區政府資助。殖民地早期,港府對香港的高校實施着嚴格的管控。1911年,總督盧吉在香港大學奠基儀式上表示:
“只要大英帝國一日代表帝國公理,只要它的目標一日是哺育和教育英皇陛下的臣民,以及其屬地的鄰近國家的人民(指中國內地),它便會不斷繁榮昌盛。歷史會記載説:大英帝國的建立,是基於比領土擴張或國勢增長更高的理想。”
這段發言鮮明指出港英政府興辦大學,是為了強化對華人的教育和精神控制,進而影響內地。1963年,港英政府推動新亞、崇基、聯合等書院合併,成立香港中文大學,其目的不是為了復興中國傳統文化,而是為了控制中文教育。
香港政府對8所大學的資助,不是直接進行,而是撥給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由這個委員會根據各所院校的發展情況、教學質量等,決定款項如何分配。隨着香港迴歸的臨近,教育局對大學事務的監管職責,加速移交給教資會。從1995年起,教資會對8所院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評估,成為大學教學質量的裁判員。特區政府負責撥款,但教育局無權干涉大學的專業及課程設置、辦學經營方式、教學方式、教育管理等事項。教育局僅有理論上對教資會的監管權。
香港迴歸前,還於1990年成立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專職負責評判各個大專院校的專業設置是否合理,學術水平能否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是否具備授予學位的水準,院校能否升級為大學等。評審局是獨立法人團體,不受教育局統轄,教育局依舊僅有理論上的監管權。
二是喪失對中小學教材的審核權。
首都師範大學特聘教授石歐曾談道,教科書是一種極其特殊的文本,是國家意志、文化傳統和學科發展水平的體現,是實現培養目標的基本手段。
香港迴歸前,教育司署對教材監管十分嚴格,抬高英文教育的地位,必須美化殖民歷史,而且大肆打壓中文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然而,在香港迴歸以後,香港教育局的職能只不過是發佈有關課程及評估指引,對課程目的、主要內容和考試方式進行規範,各出版社基於《指引》編印教材,各學校自行選定教材。

香港一家學校的教材,把黃之鋒列為“中華傳統美德名人”。(圖/港媒)
在自主辦學的旗號下,中小學選擇的教材不用送審,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而很多中學為了能夠在文憑試中取得好的成績,會選擇最接近命題者政治傾向的教材。這些年,媒體曝光的“毒教材”層出不窮,尤其是通識科、歷史科成為重災區。
三是喪失教育領域的話語權。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是香港最大的反對派組織,其會員超過8萬人,遍佈全港大中小學。這幾年,港媒曝光了很多教協成員的惡劣言行,如帶頭縱暴煽暴,欺凌警員子女、灌輸“仇中”思想、鼓吹“港獨”等。

香港部分“黃師”的惡劣言行。(圖/香港文匯報)
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出自於教育界功能組別,代表着教育領域的聲音。他對各界批評“美化日本侵華歷史”的輿論不以為然,辯解稱歷史科與中史科不同,着重讓學生論證,題目提供的資料“只是刺激思考”,又稱並非要求考生按照資料方向作答,考生可以加以批評云云。他又説,據瞭解大部分考生作答時都不認同題目的説法。對於教育局譴責設題,要求考評局跟進,葉建源認為應給予考評局解釋,展開理性討論。
經過層層分權,目前香港教育局的職能,只剩下制訂、發展和檢討由學前至高等教育程度的教育政策、計劃和法例,及監察教育計劃,使之能有效推行。另外,理論上教育局可以對考評局、教資委等機構提供的服務進行監管。
教育領域權力高度分散,形成特區政府與多個獨立羣體“共治”的局面,這為原宗主國英國繼續施加影響留下了騰挪的空間,也給香港教育埋下了禍根,使得教育領域成為“港獨”思想傳播的集散地、未來“破壞者”的培養基地。
必須由特首採取強力措施
對於香港教育的問題,特區政府也有清醒的認識。據香港大公報報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接受專訪時表明,教育不可以是“無掩雞籠”,特別提到通識科的問題將在今年內作出處理。
其實,無論是作為決策局的教育局,還是作為獨立法人的考評局、教資委等機構,其權力都彙總至原來的港督,以及迴歸後的特首。要想解決當前的教育亂象,必須由特首下定決心,採取強力措施;但這必然會遭至各方的強烈反應,在反對派的阻擊之下,有可能重現“國民教育科”的危機。
比如,對於考評局,特首的權力包括:任命考評局主席和副主席;可就他/她覺得對公眾利益有影響的事項,向考評局發出關於履行這方面的職能的一般指示,考評局必須遵守。也就是説,一旦特首決定取消“日本侵華利大於弊”的考題,考評局必須遵照執行,而非像對待教育局的“建議”那樣,討論以後再説。
還比如,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全體委員均由特首委任,學術及職業考評局全體人員亦由特首任命,並在憲報上公佈。

2015年,香港嶺南大學學生集會,要求取消特首擔任校監。(圖/東網)
從法律架構上來説,特首擁有糾正教育界亂象、推動教育走向正規的無比強大的權力。但與港督身兼立法會主席、駐港英軍總司令等職務,是“女王之下香港的最高權力者”相比,迴歸後的特首在權力運用上受到立法、司法、輿論等多重掣肘,在教育方面採取的多項政策多以失敗而告終。
前特首梁振英大力推行的“國民教育科”,在反對派極力炒作、學生政治團體堅決抵制下宣告失敗;特首擔任八間資助大學的校監是法定權力,源自1994年彭定康時期,但遭到了港大學生會等團體的堅決抵制;香港大學的副校長選舉和新校長的任命,也是引發反對派的密集攻擊炒作。

解決教育問題,特首責無旁貸。(圖/港媒)
解決當前香港教育亂象的鑰匙,掌握在現任特首林鄭月娥手中。正如新華網刊發的評論所説:
“我們期待特區政府言必行、行必果,拿出魄力與勇氣,敢於動真碰硬,堅決撥亂反正,下大力氣根治香港教育‘頑疾’,為香港未來把好關,為‘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負好責。”
如果林鄭月娥能夠強勢推動考評局糾正錯誤考題,乃至重新任命考評局主席,相信中學文憑考試的亂象能夠得到糾正。如果她能夠更深層次地推動教育局擴權、中小學教材審核等問題,必然會從根本上解決香港教育問題,推動香港教育界“去殖民化”取得極大進展,進而為從根本上解決香港問題提供基礎。
但香港社會高度複雜、鬥爭異常尖鋭,一個填補法律漏洞的《逃犯條例》修訂,尚且在香港社會引發軒然大波,最終導致修例被迫取消,“有理講不出、好事辦不了”成了特區政府必須面對的現實,那麼一旦要在教育領域進行如此之大的動作,將要遇到的風險和挑戰也就可想而知了。
如果特區政府無力解決這個難題呢?新華網評論也給出了答案:
“教育權是一項重要的公民權利,教育推廣是主權國家的主要責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中央人民政府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特區行使全面管治權,同時對授予特區行使的高度自治權擁有監督權。對於香港教育的具體開展與運作,中央一般不會過問;但如果出現損害國家和香港根本利益、危害到‘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的原則性和方向性問題時,中央有權過問,特區有責處理。”
希望反對派和幕後勢力能夠讀懂警告,及時懸崖勒馬。
參考資料:
1.劉盾、李瑩:《階段劃分與內涵解構:二十世紀香港高校入學考試製度之演進》;
2.新華網、香港文匯報、大公報、環球時報、星島環球網等相關報道和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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