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18年前裸體無頭女屍案告破,警方在雲南昆明將兇手抓獲
記者近日從揚州市江都區公安局獲悉,該局日前破獲了一起命案積案,跨越2000多公里在雲南昆明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程某,破獲這起18年前殺人分屍案。

2002年9月20日,江都警方接到報警,轄區內小紀鎮某村內的水渠內發現一具無頭女屍。接到報警,揚州、江都兩級公安機關迅速成立專家組。
經現場勘驗,民警發現該女屍的頭顱應該是菜刀一類的工具砍掉的,死者的腕關節、踝關節處還有勒痕,推測是繩帶捆綁所致。據此,民警初步推測,兇手在死者窒息死亡後,持菜刀之類的工具砍斷其頭部,再用繩帶捆綁後運至該村境內拋屍。
為儘快查清死者身份,專案組組織民警在周邊地區走訪調查,同時對當地失蹤人員逐一盤查。就在四五天後,警方接到一名暫住揚州的男子報警稱,自己妻子幾日前外出購買手機後一直未歸,也無法聯繫上。民警趕緊帶男子認屍,確定該死者正是男子的妻子蔡某。
蔡某,儀徵人,時年25歲,長期與老公租住在揚州城東某地,在美容院工作。進一步調查後,民警瞭解到,男子李某疑似與蔡某關係曖昧,審查後發現李某並非兇手。民警也針對蔡某的老公進行了調查,也排除了其嫌疑。
民警想到,蔡某老公曾經説過,蔡某此前曾説出門是為了買手機,是不是在買手機過程中發生了什麼事,引發了這起兇殺案?順着這條線,民警梳理蔡某暫住地附近區域的手機賣場,並以這些手機賣場為中心,排查可疑人員。
經過摸牌梳理、走訪調查,民警發現了數百個可疑人員,這些可疑人員,要麼是在案發階段曾經光顧手機賣場,要麼就是在案發後不久,就搬離了距離蔡某暫住地或手機賣場不遠的住所,此後,民警針對這些人員一一進行追查。
一年又一年,民警始終沒有放棄追查真兇,不斷對一名又一名可疑人員展開調查,失蹤十多年的程某就是其中之一。尋找程某的工作,一直沒有間斷。就在2020年4月初,江都警方得到線索,程某目前正在雲南昆明。
得知這一線索後,由江都區公安局副局長吳恆明率隊趕赴昆明,並在程某在當地承包的兩處工地駐守,守株待兔。4月16日,警方在其中一處工地抓獲程某。被抓後,程某很快交代了18年前那件血案的來龍去脈。
據程某交代,2002年9月19日,程某前往揚州某手機店買手機,遇到同樣買手機的蔡某。蔡某由於經濟條件一般只能買便宜的二手機,程某見狀,上前搭訕,表示只要蔡某陪自己一次,就給她點錢買手機,兩人隨即前往程某住所地並發生關係。
事後,蔡某因為程某給了400元而與其發生爭執,揚言程某要給自己1萬元否則就報警説其強姦。爭執中,程某將蔡某掐死。當晚,程某以外出為由借朋友車進行拋屍。對為何要砍掉蔡某腦袋,程某稱,曾聽説死人的眼睛能記住死前的景象,怕蔡某眼中有他,本來想挖掉其眼睛,但菜刀太寬不好操作,遂砍掉蔡某的腦袋。
程某開車由西向東,他原打算在萬福閘拋屍,來到萬福閘後,發現車流較多,不方便拋屍。隨後,他一路向東,準備在宜陵閘拋屍,但來到宜陵閘後,看到河裏停了船舶,也不適合拋屍。於是,蔡某又更換了拋屍地點——武堅與小紀交界的一處小河。
在抵達小紀境內後,天已經矇矇亮。“我想着再不拋屍不行了,就近找了個水渠拋屍。”程某交代,拋屍後,他打算用菜刀挖掉蔡某的眼睛,卻發現菜刀太寬,不好操作,他就用菜刀砍下了蔡某的頭顱,放進了車輛後備箱,迅速開車離開現場。隨後,程某駕車來到揚州港附近的江邊,將蔡某的頭顱、菜刀、自己的衣服以及蔡某的隨身物品全部扔掉。
“我躲了18年,以為不會被抓到了……”面對前來抓捕他的民警,程某説道。
“我們查了18年,有人退休了,有人調崗了,但沒變的是有案必破的信念和決心,你逃不了!”吳恆明看了看程某,眼神裏充滿了堅毅。
(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丁國鋒 通訊員 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