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多位司局長髮聲,支持制定“港區國安法”
(觀察者網訊)5月24日,香港多名司、局長分別撰文發聲,支持國家制定“港區國安法”。
律政司長鄭若驊表示,國家安全從不是香港自治範圍,中央有權為香港立法;財政司長陳茂波認為,立法有助維持有利的營商環境;政務司長張建宗表示,國家有關決定絕對無損“一國兩制”,香港會一如以往23年一樣,繼續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保安局長李家超指出,香港本土恐怖主義正滋生,支持建立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表示,會全力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完成國家安全立法,深信公務員隊伍能團結同心,竭力做好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工作。


律政司長:中央有權為香港立法
律政司長鄭若驊發文首先指出,全國人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的國家權力機關。根據《憲法》,特別是第六十二條,全國人大有權制定法律及其他法律文書包括作出決定。全國人大有權就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決定,以確保《憲法》適當實施。
針對有人質疑人大常委會是否可為香港特區就國家安全進行立法,鄭若驊表示這些質疑完全是毫無根據。國家安全從來不是香港特區的自治範圍,事實上這從來不單是香港的事務,國家安全影響全國十四億人民,顯然是屬於中央事權。
鄭若驊表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特區政府應有之責,亦關乎全體香港居民的切身利益,人大的相關決定,毋庸置疑是合情、合理、合憲。作為特區政府官員,她必定會指正謬誤,讓市民正確理解相關決定的法律基礎,使香港繼續在“一國兩制”下保持長期繁榮穩定。
政務司長:絕對無損“一國兩制”
政務司長張建宗發文稱,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始終存在着漏洞。由於香港目前面臨的國家安全局勢日趨嚴峻,特區行政立法機關因種種原因難以在可見未來自行完成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因此,特區政府全力支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人大)從國家層面審議《有關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決定》)。此《決定》合法合憲,既有必要性,亦有迫切性。
張建宗強調,該立法決定絕對無損“一國兩制”。香港特區會一如以往23年繼續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不會改變香港特區享有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亦不會影響港人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市民可繼續享有言論、新聞、集會、示威、遊行等自由,也可如常進行國際交流、學術交流和自由營商。
張建宗表示,只要依法進行,依規辦事,不涉及“港區國安法”針對的四類行為或活動,守法的市民和海外投資者又何需擔心。
財政司長:有助維持有利營商投資環境
財政司長陳茂波在文中指出,目前在香港的法律框架中,保障國家安全的應對工具明顯不足。中央從國家層面考慮,主動提出堵塞漏洞,以保障國家的安全,這也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基礎。
他表示,修例風波以來的衝擊,加上“港獨”主張,反而令投資者擔心香港的社會穩定風險,“港區國安法”立法,能避免社會走向極端化和動亂狀態,有助維持有利的營商和投資環境。
陳茂波強調,廣大市民的自由、權利不會受干預,財產安全亦會繼續得到切實保障。至於有稱部分外國商會擔心立法影響香港自由度,陳茂波指政府一直鞏固這些優勢,各種外國在港的正常投資和經貿活動,在不會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可以繼續進行,他呼籲投資者毋須過慮。
保安局長:支持建立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保安局長李家超發文指出,自去年至今香港已有十多宗涉及爆炸品及危險品的案件,種種跡象顯示本土恐怖主義正在香港滋生,社會大眾必須正視問題,不容許恐怖主義在香港落地生根。
李家超表示他已要求警方、紀律部隊及政府有關部門提升內部準備,加強情報蒐集,檢視其反恐應變計劃,尤其針對公共交通設施、出入境口岸等,並通過演習,加強反恐合作及公眾教育。
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也關乎全體香港市民的利益。正如上文所描述,過去一年香港出現了越來越凸顯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香港這個安全城市更亮起了恐怖主義活動的警號。
李家超還説,作為保安局局長,他全力支持全國人大《決定》,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針對四類活動或行為,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並將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香港公佈實施。
有效地依法防範和遏止危害國家安全和組織恐怖主義破壞行為和活動,有利於香港建立一個安全和穩定的城市,在不影響香港居民的合法自由和權益的同時,保障香港居民的生命財產,確保香港長遠繁榮穩定。
**公務員事務局長:**深信全港公務員會齊心維護國家安全
23日,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向全體公務員致信,表示對任何國家來説,國家安全立法都屬於國家立法權力。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是無可置疑的。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其決定具有最高權威和法律效力。任何批評《決定》違反“一國兩制”或讓香港變成“一國一制”都“站不住腳”。《決定》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以及司法機關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聶德全還表示,推動《基本法》第23條的國家安全立法工作,多年來被污名化。他相信公務員會明白,在目前形勢下,在香港建立“港版國安法”,堵塞法律漏洞,在《憲法》和《基本法》的軌道上,推進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對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至為重要。
這封公開信的最後,聶德權希望,公務員隊伍作為特區政府的骨幹,團結同心,顯示出應有的擔當,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使命和責任。在行政長官的領導下竭力做好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工作, 令“ 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發揮得更好,使香港更加繁榮穩定,市民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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