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印發《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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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官方公眾號“中國中醫” 消息,5月25日,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優化中醫藥服務體系、發揮中醫藥在健康服務中的獨特作用、發展中醫藥產業、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促進中醫藥傳承和創新、推動中醫藥開放發展、改革完善中醫藥管理體制機制等7方面提出進一步加快中醫藥發展的新舉措,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意見》指出要優化中醫藥服務體系。推進中醫醫療資源提質擴容,實現基層中醫藥服務全覆蓋,創新中醫醫聯體建設模式,構建“區域+專科專病”點面結合、全專互補的中醫醫聯體新模式等。
《意見》明確要發揮中醫藥在健康服務中的獨特作用。推進中醫藥服務高質量發展,對標國內一流水平,建設一批中醫臨牀重點專科、特色優勢專科和中醫非藥物療法示範中心,打造中醫藥臨牀服務優質品牌;促進中西醫臨牀融合發展,完善中西醫臨牀協作長效機制,整合中西醫優質資源,完善中西醫會診制度;深化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繼續實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強化重點領域中醫藥特色優勢;推進中醫藥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支持中醫醫療機構、社區衞生服務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等。
《意見》強調要發展中醫藥產業。提升中藥產業發展水平,重點培育和扶持一批現代化中藥龍頭企業和創新型企業,提高智能製造水平,助力打響“上海製造”品牌;助力中醫藥健康服務業發展,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規範的養生保健機構,培育一批技術成熟、服務規範、信譽良好的中醫養生保健集團或連鎖機構等。
《意見》指出要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深化中醫藥院校教育改革。支持中醫藥院校與綜合性大學共同探索教育改革,重構符合中醫藥學科知識規律的院校教育課程和教學體系;創新中醫藥人才培養模式,加強上海市國家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健全中醫藥人才評價激勵機制,完善符合中醫藥規律和崗位特點的中醫藥人才分類評價體系和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等。
《意見》強調要促進中醫藥傳承和創新。打造“海派中醫”品牌,加強名醫、名家、名科的學術傳承和名術、名方、名藥的挖掘保護應用;弘揚中醫藥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推進中醫藥文化進校園;助力中醫藥創新和現代化發展,支持上海市中醫藥研究院納入張江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支持建設中醫藥共性關鍵技術、產品研發、成果轉化和應用示範平台,推進產學研一體化;推進中醫藥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等。
《意見》指出要推動中醫藥開放發展。推進長三角中醫藥一體化發展,引領長三角區域成為全國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新高地;深入開展對口支援和合作交流,採取精準有效的對口幫扶措施,提升受援地中醫藥發展水平;引領傳統醫學國際標準化發展,做強做大中醫藥國際標準化平台,掌握中醫藥國際標準制定的主導權;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大力發展中醫藥服務貿易,打造中醫藥“上海服務”品牌等。
《意見》明確要改革完善中醫藥管理體制機制。健全中醫藥管理體制,強化多元投入保障,落實政策保障。優化中醫藥價格形成機制,合理確定中醫藥服務收費項目和價格,體現中醫醫療服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加強組織實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