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議:香港法院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法庭
“港版國安法”引人關注,社會各界支持熱烈。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日前建議,應訂明準則刑罰,鞏固國家認同。她建議,應在香港法院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法庭,法官由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無外國居留權的中國公民擔任。

北京日報客户端瞭解到,身為律師的陳曼琪對“港版國安法”一共提出了五點建議。具體包括:
訂明法律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在香港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相關罪行、刑罰及以香港法院作審判機關;
訂明特區法院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法庭,有關法官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的中國公民擔任;
訂明在香港設立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包括香港官方及非官方成員,協助行政長官就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進行決策並負責執行統籌工作。委員會實際運作所需的人員、技術、行政及財政,由中央人民政府提供支持;
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執法機關及工作由特區警務處增設香港國家安全部負責;
設立港區人大代表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監督制度,做法可參考特區政府太平紳士制度。
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陳曼琪談及,根據憲法、國家安全法和香港特區基本法的相關條文,中央直接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及制定有關法律,直接在香港特區實施,是合憲、合法、合情及合理的做法。她表示,相關議程為香港特區如何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下捍衞國家安全揭開新的一頁,是香港特區憲政秩序發展的歷史裏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