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臭彈”也沒用,港立法會二讀通過《國歌法》
(觀察者網訊)5月28日,香港立法會二讀辯論《國歌條例草案》,儘管反對派議員一再試圖阻撓會議進程,草案最終依然二讀通過。
據香港“大公文匯全媒體”28日報道,當天傍晚6時許,香港特區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二讀通過。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總結髮言時表示,尊重國歌不能只靠刑罰,同時要配合教育,當局會增強宣傳及推廣,增強市民的國家觀念。
但他也指出,由於過去發生過“噓國歌”事件,不排除有極少數人故意公開侮辱國歌,因此要訂立明確的規範和指引,“教、規、罰”並重。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也表示,《國歌法》立法屬憲制責任,港人有道義和責任尊重國歌,只要市民不公然侮辱國歌就不會墜入法網,一般市民無須擔心。
在28日的二讀過程中,反對派議員為阻撓會議不擇手段,甚至向主席台丟擲腐爛植物製成的“臭彈”,使會議開始約2小時內三度中斷,但《國歌條例草案》最終依然順利通過。
《國歌法》於2017年10月1日在內地正式生效,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基本法》第18條之規定將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公佈或立法實施。
在經過諮詢、意見收集後,草擬條例於2019年1月提交香港立法會首讀和二讀,最終於去年5月完成法案委員會草擬工作。下週三,草案將提交香港立法會全體委員會階段審議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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