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士臣:憑什麼美國都能通過涉港法律,中國反而不能?
【文/田士臣,翻譯/觀察者網 凱莉】
隨着全國人大提出建立健全香港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西方的批評聲音如潮水般湧來。帶頭的是美國國務卿蓬佩奧,他敦促中國“重新考慮這份災難性的提案”並“遵守其國際義務”。“末代港督”彭定康也就此發表了看法,他是從來不會浪費任何借香港問題來抨擊中國的機會。

《南華早報》5月27日刊文《新冷戰漸近,美尋求對華戰略競爭,北京必須重新評估戰略》
中國普通民眾認為難以理解這種批評聲音背後的邏輯。美國國會已數次通過涉及台灣地區、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新疆的法案,儘管這些都屬於中國領土。
如果一個外國能通過適用於域外且干涉中國內政的法律,為什麼中國不可以通過適用於本國領土的法律呢?如果中國因為這樣做而被指控違反其國際義務,那對美國立法行為的合法性應當如何衡量?
從特朗普政府於5月20日發佈的《美國對中國戰略方針》中可以找到蛛絲馬跡。該報告承認40年以來美國對華接觸政策失敗,並對美國的戰略優勢和不足進行了重新評估。這份文件明確指出,美國將“在迴歸現實主義原則的指引下,採取全政府路線”,嘗試在經濟、政治和軍事全方位對中國進行遏制。
這項美國對華新政策很重要,且具有象徵性。它標誌着美國在外交政策層面對中國戰略性攤牌,實際上是宣佈與中國爆發新的冷戰。
這項新戰略體現了美國“逢中必反”的趨勢。即使在貿易戰開始之前,美國已經採取這樣的反華路線,批評中國的經濟、政治和軍事行為。就《港區國安法》抨擊中國只是這種趨勢的例證之一。
之所以招致批評,不是因為中國沒有權力頒佈這些法律,任何主權國家都可以,而是因為,採取這些立法行動的國家是中國;同樣,也不是因為落實國家安全法會破壞“一國兩制”框架下香港的自由、繁榮和高度自治權,而是因為執行本法的是中國。
儘管在中國大陸執行相似的法律保障了人民的自由和生活繁榮,也為上海、深圳等現代城市的發展提供了基石。但對於批評中國的人來説,這些無關緊要。
另一個例子是就中國海警船與越南漁船相撞後越南漁船沉船一事,美國指責中方欺負越南,儘管是越南漁船非法進入了中國西沙羣島海域進行侵魚活動。
如果美國這種以身份認識為基礎的反華策略應用在軍事活動上,將產生更具災難性的後果。而且很難阻止美國這種“全政府”反華態度影響軍事領域。一旦反華成為政治正確,將不可避免地對一線的軍事行動產生影響,而這些軍事行動的決策需要軍事職業精神。
從理論上講,儘管這種遏制中國的“全政府”、全方位戰略會維持在冷戰的範圍之內,但運用在軍事領域將增加雙方對彼此戰略意圖發生誤判的幾率,也會讓軍事領域發生意外、對抗和衝突的真實風險增加一倍以上。
新冠肺炎疫情加劇了“逢中必反”的趨勢。儘管特朗普政府之前肯定了中國的努力,但它已採取精心設計的手段,轉移對自身抗疫不力的指責。
總之,美國對中國行為的評估不再是基於任何國際法規定的標準或國際社會共同的價值觀,僅僅是為了反華而反華。
鑑於美國已經改變對華戰略政策,中國必須重新評估自己的政策。中國的戰略評估之一就是中國仍處於“重要戰略機遇期”。這一評估的核心是,和平與發展仍然是時代的主題。
為維護和平發展的戰略環境,中國始終奉行謹慎、寬容、保守的外交政策。在中國與具體國家的關係中,無論大國還是小國,中國願意在經濟或安全方面吃小虧,從而積極維護這一戰略機遇期。
不過現在是中國反思自身政策的時候了。和平與發展仍然是時代主題,但戰略環境發生了變化。為了應對美國這種“逢中必反”的立場,中國必須轉變為用我的話説是 “負戰略機遇期”。
這種轉變的幾個支撐因素包括:
第一,既然中國做什麼,美國都會反對,那麼中國在與美國的戰略競爭中應當採取更加積極的進取姿態,在國際法允許範圍內堅決行使維護國家主權和發展利益的權利。
第二,中國應當堅持多邊主義,維護基於國際規則的多邊框架。這是同所有國家發展關係的起點。
第三,進一步擴大改革開放。國內市場應進一步向外國投資者開放,根據國內法律的國際標準,保障外國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美國將戰略競爭強加給了中國。中方當然希望兩國保持合作與競爭共存的良性局面,探索利益互補,達到互利共贏。但既然美方堅持要做出這麼重大改變,中方也必須做出這樣的改變。
(觀察者網凱莉譯自《南華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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