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前會長衝擊立法會被捕,改控暴動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
(觀察者網訊)據香港“東網”消息,去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大樓並製造破壞的“港獨”分子孫曉嵐與劉頴匡,9日被改控暴動罪。若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

孫曉嵐(資料圖) 圖源:香港“東網”

劉頴匡(資料圖)
報道稱,當時大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並進行大肆破壞。警方事後拘捕至少10人,包括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及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兩人原本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最高刑期為監禁3個月。
而孫曉嵐9日在社交網站透露,接到律師通知,她將會被改控暴動罪。劉頴匡也透露收到同樣通知,且控方**“將申請改控所有涉案人士較重的暴動罪”。**
公開資料顯示,孫曉嵐於2016年度出任港大學生會會長,是首名任內表明支持“港獨”的港大學生會會長。她曾在上任不久後公開鼓吹“港獨”,甚至揚言“武力抗爭”。
根據香港《公安條例》第19條就暴動罪規定如任何參與非法集結的人士破壞社會安寧,該集結與參與者即屬暴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十年。
香港警方5月中旬曾介紹,去年“修例風波”以來,截至5月14日早晨,警方已拘捕8337人,其中1448人涉及暴動罪,581人已經被以暴動罪檢控。香港“修例風波”中首名承認暴動罪的21歲男子冼嘉豪5月15日在香港區域法庭被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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