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建議:“國安法官”要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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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大公報》6月9日報道,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今日(8日)在電台節目表示,香港公務員在廣義上同時是“國家幹部”,公務員與特區政府有僱傭關係,需要執行政府決策,特區政府作出決定時,不會違背中央決定,因此本港公務員同時是國家公務員的雙重身份並無問題。
葉國謙又説,香港有言論自由,公務員可以用個人身份批評特區政府,但如果以公務員身份批評政府,就是違反《公務員守則》。
至於“港區國安法”,葉國謙認為,立法後有必要另設機構負責執行,並設立專門法庭審理相關案件。他建議參考現時首席法官委任制度,日後專門法庭的法官,要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同意,並由特首委任,才能達致有效的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