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靈璧縣:禁止城區範圍內飼養中華田園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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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安徽省靈璧縣政府發佈《轉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犬類管理的通告》稱,為進一步加強靈璧縣犬類管理,規範養犬行為,維護市容環境衞生和社會公共秩序,決定自2020年8月25日起,在城區範圍內開展為期4個月的犬類管理專項整治行動。
其中,重點整治區域為城區鮑虞路向南延伸至新汴河,楊河路以南(楊河路東延至鮑虞路,西延至迎賓大道),同時向西延伸至新汴河,西、南至新汴河,其他區域為一般管理區。重點區域內禁止違規養犬和進行犬類交易,禁止飼養大型犬和烈性犬。而根據其附件的烈性犬和大型犬品種目錄顯示,中華田園犬(土狗)被列入烈性犬名單之中。

另外,通告規定,對違反禁養等犬類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宿州市養犬管理辦法》規定進行查處。違反禁止飼養大型犬和烈性犬行為的,責令將犬隻限期移出重點管理區;逾期未移出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在禁養場所養犬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未按要求申領養犬管理信息標識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據瞭解,全國部分城市和地區已出台過養犬規定,其中不少將中華田園犬列入禁養名單,引發網友熱議。在安徽省省會合肥市,4月24日曾就《禁養犬名錄(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其中中華田園犬被列入禁養名單。但5月21日,合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發佈會公佈的《合肥市養犬管理條例》中,中華田園犬已不再禁養名單中,該條例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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