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第三次申改保釋條件,法律界憂外逃
(觀察者網訊)“修例風波”發生至今約有2000人被起訴,而在“港區國安法”如箭在弦之際,陸續有被捕者疑棄保潛逃。香港東網和文匯網11日報道,亂港頭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將於明日(12日)上午10時半,再到香港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據瞭解會提出更改禁離境的要求。
黎智英因涉嫌3年前刑事恐嚇一名記者被起訴,案件押後期間他獲准保釋,保釋條件是保釋金4000港元、不準離港。這是他自5月首次提訊後,第三次申請更改保釋條件。
有律師指出,近數月航班幾乎停頓,黎智英可以照常處理工作事務,卻想在如此敏感時刻提出更改保釋條件企圖離港,難免令人懷疑他有棄保潛逃之意。法庭應審慎地考慮是否允許被捕人士出境。

黎智英資料圖,圖自文匯網
為離港,黎智英短期內三次申改保釋條件
現年72歲的黎智英,牽涉4宗案件、共面對6項控罪。其中就他涉嫌於3年前刑事恐嚇記者一案,保釋條件是保釋金4000港元、不準離港。此外,裁判官還要求他每週三晚到警署報到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該案將在今年8月19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預計審訊需時3日。一旦罪成,黎智英可被罰款2000港元及監禁2年。至於他面對的另外3宗涉及參與和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案件,每案的保釋條件均為保釋金1000港元。
涉恐嚇記者一案上月首次提訊時,黎智英為換取可以在保釋期間離開香港,一度提出可將保釋金額增加至原來的25倍,即由現金4000港元增加至10萬港元,但仍被裁判官拒絕。
但黎智英仍不死心,於5月22日再度向高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法官最終暫時撤銷黎每週需往警署報到的保釋條件。
然而根據司法網頁資料顯示,黎智英明早(6月12日)第三次向高院法官李運騰提出更改保釋條件,據瞭解會再次提出更改禁離境的要求。
律師界擔憂黎智英外逃,建議法庭審慎考慮
文匯網指出,“修例風波”發生至今約有2000人被起訴,而在“港區國安法”如箭在弦之際,陸續有被捕者疑棄保潛逃,令人關注疑犯趁保釋期離港逃避刑責。
此前報道指出,“港獨”組織“學生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本月4日起沒有按時到警署報到,被曝已於當日坐飛機潛逃,目前可能已在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匿藏。
香港執業大律師龔靜儀告訴東網,近數月航班幾乎停頓,黎智英可以照常處理工作事務,卻想在如此敏感時刻提出更改保釋條件企圖離港,難免令人懷疑他有棄保潛逃之意。
她指出,自“修例風波”起,不少被捕人士棄保潛逃,包括“港獨”組織頭目陳家駒和黃台仰等人,認為法庭應更為審慎地考慮是否允許被捕人士出境。
龔靜儀解釋稱,法庭須考慮有關決定所帶來的影響,擔心棄保潛逃的事件不斷出現,或會向年輕人發出不好訊息,令他們認為支付保釋金後便能以各種方式逃避刑責,更肆無忌憚地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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