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鐵軍:土地政策“在地化”,對當代鄉村有多重要?
【文/温鐵軍】
從近代史上看,1840年到1900年,中國從貿易盈餘、財政盈餘逐漸轉變成貿易赤字到財政赤字,是導致清王朝的解體的內因。在列強分割控制的壓力下,中國早期民族工商業不可能外向積累,只能加劇對三農的剝奪,其中主要是在外地主把地租貨幣化、用於城鎮工商業的投資,引入金融資本惡化了對分散小農的剝奪,導致社會矛盾尖鋭化,遂有毛澤東發動的農民革命。因為中國共產黨早期領導人遵從蘇聯理論體系,認為只有完成資產階級革命發展工業化大生產之後,才有資本家和工人的對立,共產黨才能發動無產階級革命。而以毛澤東為代表的本土共產黨人面對的恰是私人資本對三農的超強剝奪,農民革命勢必爆發。
上井岡山之後,毛澤東在山區剩餘過少,不足養軍的現實矛盾面前放棄激進的土地革命轉而實行“鬥土豪籌糧餉”,他的土地政策是與時俱進的“在地化”轉變,因此雖然被中央批為右傾,但卻支撐了弱小的革命軍在井岡山立足。後來大量白區知識分子領導來到蘇區搞左傾教條化,經濟上照搬蘇聯制度,破壞了贛南蘇區的經濟,迫使紅軍去打外線。
共產黨是紅色割據,地方實力派則是灰色割據,真正的白色區域是中央軍;打外線的結果是把灰色緩衝區打掉,演變成紅軍和白軍直接對抗。加之打外線就得擴紅,就需要財政,沒有財政來源就得增發貨幣,這就把蘇區金融基礎破壞了。
所以,根據地先敗於經濟,後敗於軍事。這個時期可對比的是閩西傅柏翠的土改堅持了“平均地權、地方自治”的改良政策,即使紅軍退出了閩西,他還是堅持了在地化的土地政策,一直堅持到全國土改。中央紅軍到延安之後,毛澤東再度改良——把土地革命改為地主減租減息條件下構建農會為基礎的鄉紳自治。總之,即使在激進的暴力革命期間,也有部分紅色經濟是屬於改良性質的。

《古田軍號》劇照
1946年開始的第三次土地革命再度採取暴力革命形式,是因為要配合解放戰爭,沒有土改就沒有發動農民參加革命的條件。到1950年全國實施土改——以村社為單位,土地均分到户,是歷史上耕者有其田這種制度的一次再現。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把歷史上小農為基礎的土地制度激進地改為以鄉為單位的農業集體化,是國家需要推進農業機械下鄉,獲取三農剩餘用於工業化資本積累。直到1980年國家財政主要來源於工業部門,農村才重新變成傳統的家庭經營。那時候土地產權是在地化的,農民和村社集體就有自主發展權,這是鄉鎮企業和城鎮化崛起,農民收入增速連年快於城市的主要原因。
當前的土地政策非常明顯地“去在地化”,照搬西方制度體系,簡單地把教科書上講的土地要素擴張形成規模經濟才能進入現代化的主張當成土地政策激進化的依據,就會出現資本下鄉圈佔資源,把農民的自主發展權變成資本收益權,派生了資本與農民的對抗性矛盾。
尤其是國家強調生態文明戰略時,“兩山”理念下的生態文明要體現空間正義,是因為空間生態資源包括的地理、氣候各方面條件的多樣化,形成內在於村社的“三生合一”。不能把承載空間生態化資源的土地簡單地看做農業生產資料,不能割裂土地和農村社會、生態的聯繫。總之,生態文明是支撐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核心戰略,要推進城鄉融合和鄉村振興,就要把土地政策的在地化作為重構新型集體經濟的政策思想,納入鄉村振興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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