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駐港澳總領事詆譭香港國安法 港府:堅決反對其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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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美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史墨客(Hanscom Smith)7月6日出席香港電台節目時,大肆詆譭香港國安法,甚至聲稱包括國安法在內的任何法例,都應由香港“自行立法”。 香港特區政府網站6日晚間發佈新聞公報堅決反對史墨客言論。
香港特區政府在聲明中指出,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不論國家屬單一體制或聯邦制,國家安全立法均是由中央政府而非地方政府進行。全國人大作為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有憲制權力和責任為特區政府制定國家安全立法,而所制定的國家安全法亦有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
如何在香港落實“一國兩制”原則完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部事務,任何其他國家或國會無權直接或間接干預。
聲明重申,《港區國安法》旨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針對極少數人,不會影響香港市民合法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這次立法是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一步,為香港社會早日回覆穩定作出必要和及時的決定,不會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司法獨立和法治。

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截圖
以下為聲明全文:
美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最近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發表公開言論,香港特區政府表示堅決反對。
香港特區政府回應傳媒查詢時指,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連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與美國駐港總領事史墨客會面,表達特區政府的嚴重關注。
香港特區政府在聲明中指出,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不論國家屬單一體制或聯邦制,國家安全立法均是由中央政府而非地方政府進行。全國人大作為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有憲制權力和責任為特區政府制定國家安全立法,而所制定的國家安全法亦有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
根據《基本法》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第12條訂明,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如何在香港落實“一國兩制”原則完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部事務,任何其他國家或國會無權直接或間接干預。
聲明重申,《港區國安法》旨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針對極少數人,不會影響香港市民合法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這次立法是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一步,為香港社會早日回覆穩定作出必要和及時的決定,不會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司法獨立和法治。
社會動盪、法治不濟、企業資產和人身安全缺乏保障才是影響投資信心的決定性因素,香港過去一年國際評級下降也與此有關。美國也有為其國家安全立法,但從沒聽説影響美國經濟發展和營商環境。
《港區國安法》正好扭轉過去一年的亂局,讓香港恢復穩定,從而改善香港的營商和投資環境。國家安全有保障,香港才可長治久安。
聲明指,立法有助香港不斷提升自身優勢,吸引海內外人才,鞏固其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地位,併為推動創科發展提供動力。法治、司法獨立、開放靈活的市場、簡單低税制、高效的公營部門、公平和方便的營商環境等偏受重視的制度優勢和核心競爭力,均會維持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