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通報南充市政府違法批地案,43名幹部被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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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自然資源部網站7月15日消息,去年4月,自然資源部、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對南充市政府違法批地問題進行聯合查處。同年8月,自然資源部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四川省紀委監委依法依規依紀對涉案的8名省管幹部、35名非省管幹部追責問責。
為發揮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對新增違法零容忍,依法依規處理歷史遺留問題,近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違法批地案通報》,在全系統予以通報,要求各地要認真組織學習,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切實提高依法管地用地意識,維護自然資源管理良好秩序。
敢於亮劍·部省聯手立案查處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和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對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強調推進長江經濟帶建設,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探索出一條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新路子;強調嚴格自然資源管理特別是土地管理,要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嚴防農地非農化。
自然資源部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嚴格保護耕地的重要指示,堅持“黨中央精神、國家立場、權責對等、嚴起來”和“刀刃向內”的工作要求,嚴厲打擊各類農地非農化違法違規行為。
2019年4月—8月,自然資源部、四川省自然資源廳聯合查處了南充市政府違法批地案。“該案是自然資源部組建以後,部本級直接立案查處的首起地方政府違法批地案件。”自然資源部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違法必究·43名幹部被問責
據悉,本案涉及土地位於嘉陵江(長江上游左岸一級支流)南充段沿岸的下中壩、清泉壩、桑樹壩、雷祖廟、牛肚壩、河西壩、都京壩等7個壩區。
2009年—2017年,為規避土地徵轉審批、降低用地成本,南充市政府組織實施了違法批地行為:
一是違規確權,規避土地徵轉審批。通過確權方式將上述7個片區共16187.63畝農用地(其中耕地15031.19畝)確認為“河灘地”,將22268.07畝集體土地確權為“國有”。
二是違法批准徵收土地。通過批少徵多、套用其他地塊徵地批文、混用增減掛鈎項目批文、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等方式,違法批准徵收7748.24畝集體土地(其中耕地6007.83畝)。
三是違法批准使用土地。通過供地、會議紀要等方式,擅自批准使用土地3339.09畝(其中耕地2785.52畝)。
2019年8月,自然資源部作出處理決定,認定南充市政府擅自作出的確權、批准徵收、批准使用土地的行為違法。確認違規確權的文件無效,要求將尚未實施徵收的土地交由原集體經濟組織實行農地農用。確認違法批准徵收的文件無效,要求將尚未實際開發建設的土地退還給集體經濟組織實行農地農用。已實際開發建設的土地交由四川省自然資源廳依法依規處理。
根據《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有關規定,自然資源部將相關責任人員移送有權單位處理。四川省紀委監委依法依規依紀對涉案的8名省管幹部、35名非省管幹部追責問責。同時,四川省政府在全省範圍內部署開展了違規確權“河灘地”及相關問題清理整改工作。
以案為鑑·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從近年土地例行督察和衞片執法檢查結果看,‘河灘地’確權及違法批地問題在全國並非個案。一些地方對此類問題的嚴重性、危害性缺乏足夠認識。有的地方認為問題癥結主要是‘河灘地’沒有經過轉用審批直接供地,甚至認為在規劃計劃偏緊情況下,此做法對於地方解決用地問題不失為一個有效途徑。”部執法局有關負責人指出,“本案中,地方政府違規將集體土地確權為國有土地、將農用地確權為未利用地以及違法批准徵收和使用,規避轉用徵收審批、佔補平衡及相關税費,突破規劃計劃管控,侵佔生態空間,嚴重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規。”
為此,自然資源部要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深入學習領會和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自覺提高政治站位,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落實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維護自然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良好秩序。
同時,要舉一反三,嚴格規範管理。各地要以案為鑑,對照檢查,全面檢視本地區範圍內有無“河灘地”違規確權及相關違法違規問題,要進行全鏈條清理,健全問題台賬,研究分類處理意見,切實解決相關歷史遺留問題,嚴格規範自然資源管理工作。
另一方面,要嚴格執法,堅決打擊違法。該負責同志表示,一段時期以來,一些地方在土地執法方面失之於寬、失之於軟。有的一味片面強調保障發展,在嚴格執法、保護資源方面有所弱化;有的片面強調土地執法屬地管轄,省市兩級執法人員長期不直接查案,僅停留在面上的督導督辦;有的辦案能力和鬥爭精神明顯不足,繞開問題走,執法不嚴;有的缺乏上手辦案的勇氣和能力,對違法用地不敢“亮劍”,出現不會查、不敢查的被動局面。
自然資源部強調,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強化業務學習,提高執法人員業務能力水平。要堅決落實執法責任制,嚴格履行法定查處職責,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必須及時立案,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徹查到底。對執法中存在的不依法查處、以罰代法、該移送不移送等執法不嚴問題,要嚴肅追究責任。
“執法作為整個工作鏈條的末端,要從多個維度反映問題,把前端的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利用、審批及批後監管等全鏈條管理的問題暴露、反映出來,形成倒逼機制,推動解決。”上述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