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最高法院院長威脅停止向香港派遣法官
陈思佳
(觀察者網訊)據路透社當地時間7月17日報道,英國最高法院院長羅伯特·裏德(Robert Reed)威脅稱,如果香港國安法影響到香港法院的“獨立性”,英國將停止向香港派遣英國法官。

路透社報道截圖
裏德發表了所謂的“英國法官在香港終審法院中的作用”聲明。他稱英國法官為香港終審法院的工作“作出了重要貢獻”,參與民事、商業,及所謂的“抗議和言論自由”案件。
裏德聲稱,香港國安法中包含了“令人關切”的條款,其影響將取決於實踐證明,英國最高法院將繼續“評估形勢”。但他沒有對這些“令人關切”的條款進行具體説明。裏德還反反覆覆一再強調“司法獨立”,稱這將影響英最高法院的決定。
香港終審法院,是香港特區制度內最高上訴法院,相當於最高法院,於香港迴歸後成立。終審法院聆訊來自香港高等法院的民事及刑事上訴案件,對香港司法管轄權範圍內的訴訟有最終審判權。根據《基本法》,終審法院可聘用如英國、澳大利亞等普通法地區的法官。
香港迴歸後,英國政府共向香港終審法院派遣過2名現任法官擔任非常任法官,但同時,香港終****審法院中還有不少前英聯邦地區退休的外籍法官在承擔法官工作。不過《基本法》規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應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2020年香港法律年度開啓大會典禮,圖自港媒
英國派遣的2人分別是前最高法院院長布倫達·黑爾(Brenda Hale,即何熙怡),和現任最高法院院長羅伯特·裏德(即韋彥德)。黑爾早前於今年退休。
根據香港司法機構7月16日更新的香港終審法院法官名單,目前香港終審法院有首席法官1人,常任法官3人,非常任法官18人。
在3名常任法官中,2人為香港籍、1人為英國籍。18名非常任法官中,有3人明確為香港籍,其中2人持有中國香港和英國雙重國籍。其餘15人分別來自英國、澳大利亞和加拿大。根據香港終審法院官網資料,15人中有4人具有英國最高法院院長背景。
報道還提到,在香港國安法正式表決通過,一些最高法院資深法官就妄稱香港國安法“破壞香港司法體系獨立性”,污衊國安法會影響“香港法律獨立,自治和自由”。

香港終審法院法官名單,香港司法機構官網截圖
事實上,羅伯特·裏德所謂的“影響司法獨立”的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早已於7月1日做出過明確解釋。
沈春耀指出,審理有關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法官,在這次法律中有一個規定,也是一個制度規則。行政長官從裁判官,區域法院的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法官,上訴法庭的法官以及終審法院的法官中指定一些法官負責審理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在第44條有這樣的規定。這對法院法官獨立行使審判權沒有影響,是不同層面的問題。
中國駐英大使劉曉明在6日接受採訪時也強調,該法充分體現了中央全面管治權和香港特區高度自治權的統一,不改變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不改變香港高度自治和特區法律制度,不影響特區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對於國安法的執行,港區人大代表、律師陳曼琪16日接受採訪時也指出,行政長官在指定審理國安案件前需要諮詢香港國安委,相信在人選考慮過程中,會考慮到外籍或雙重國籍的法官問題,而行政長官則有最終的把關權力。**香港司法體系一向重視法官不應出現利益衝突的情況,**如果法官擁有雙重國籍,或曾宣誓向其他國家效忠,出於迴避利益衝突的原則並不適合審理國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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