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11起猥褻40餘名男生,河北一男子被判十四年零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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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時分潛入10餘所鄉鎮中小學男生宿舍,對熟睡的男生進行猥褻,共計作案11起,被害學生多達40餘名。這是7月16日河北省檢察院新聞發佈會上通報的5起典型案例之一。
檢察機關在辦案中還發現,除公安機關查明的猥褻男童的犯罪事實外,房某某還存在強制猥褻已滿14週歲男生的犯罪事實。經審查,檢察機關認定房某某具有在公共場所當眾實施猥褻、猥褻多名未成年人、多次實施猥褻犯罪等加重、從重處罰情節,遂依法向法院建議從嚴懲處房某某。法院最終以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三年,以強制猥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個月。
新聞發佈會介紹,2019年以來,河北省檢察機關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終堅持高壓態勢,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51件2676人,起訴2380件3669人。嚴厲打擊組織利用未成年人實施恐怖活動犯罪和極端主義犯罪;突出打擊性侵害未成年人,拐賣、拐騙兒童,成年人拉攏、迫使未成年人蔘與犯罪組織,組織未成年人乞討或進行其他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犯罪;依法懲處危害校園安全、監護侵害、侵害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犯罪;堅持依法從嚴提出量刑建議,積極推動適用從業禁止及禁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