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辯稱她買了回港機票,襲警少女再獲保釋
(觀察者網訊)近期,“黑暴”分子和攬炒派政棍欲逃離香港躲避法網追責。繼月初一名涉嫌襲警的黃姓男子在機場被拘捕後,日前又有一名涉嫌襲警的17歲少女欲棄保潛逃時在機場被拘捕。
《星島日報》、《文匯報》等媒體7月19日報道稱,一名涉去年沙田港鐵站襲警案被起訴的孫姓少女,在保釋候訊期間,不顧“不得離境”的禁令,試圖出境搭乘飛機前往英國。結果,其17日晚9點半在香港國際機場出境通道被入境處揭發違反保釋令,通知警方將她拘捕。
據介紹,當警員將她拘捕帶回警署扣查時,孫姓女子隨即向律師、攬炒派區議員和區議員助理求助,這些人隨後抵達警署提供協助。
昨天早晨(18日),該女子因涉嫌違法保釋條件的案件在屯門法院提審。其代表律師辯解稱,該女子已經購買了回程機票,屆時會返回香港應訊。對此,裁判官予以接納並批准其再次保釋,但擔保金需要“加碼”。

涉嫌襲警少女在機場被捕,圖源見水印
《文匯報》報道説,該女子17日手持英國航空公司直飛倫敦的機票,她沒有BNO護照,相信她明知有法庭禁令,仍企圖逃避刑責。而價值不菲的機票也非該少女負擔得起,懷疑背後有人協助和“教路”。
此外,該女子在上庭前企圖逃離香港,似乎並非一時衝動下的舉動,而是早有預謀。她此前在一名被拘控的攬炒派社工安排下,以受害人的身份舉行記者會“控訴”,聲稱自己被捕時遭受警方“性暴力”,包括被女警大力觸摸胸部,以及要求聯絡律師與家人被警方拖延,而協助她的組織則聲稱孫女不打算認罪。
警方當時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警方致力保障被捕人士的尊嚴、私隱和權利,並會以合理性及相稱性的原則,根據環境及視乎情況決定羈留搜查的級別,任何人如認為受到警方不合理對待,可向警察投訴課投訴。
據瞭解,去年9月25日晚約9時,超過百人在港鐵沙田站聚集,警方到場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多人。當時,該名孫姓女子被控咬傷一名女警的右手臂,案件於今年3月23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對此,該女子並不認罪。雖然獲准保釋,但其中一項擔保條件是不得離港。案件原定押後至7月21日再做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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