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大學生偷外賣事件:有工作,偷外賣系報復他人
據媒體報道,某知名大學的本科生,因為在南京多次“偷外賣”被刑拘。此事經媒體報道,引發社會熱議。
7月20日,江蘇省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官方微博(@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 )發佈通報,經查,李某某(男,24歲,前期新聞報道中化名為“周某”) 2018年畢業於湖南省衡陽市某大學,於當年來南京工作,目前在南京某公司工作,有固定收入。李某某因其購買的外賣餐食在小區門衞處被人拿走,遂產生報復和佔便宜的心理,多次在上述地點盜取他人外賣餐食。
目前公安機關已對李某某依法變更為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
以下為通報全文:
2020年7月11日晚,雨花台公安分局接到羣眾撥打110報警,稱有人盜取其置於小區門衞的外賣餐食,且反映近期該小區外賣餐食多次被盜。接警後,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經工作將嫌疑人李某某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7月12日將其刑事拘留。
經查,李某某(男,24歲,前期新聞報道中化名為“周某”) 2018年畢業於湖南省衡陽市某大學,於當年來南京工作,目前在南京某公司工作,有固定收入,其租住在雨花台區某小區。李某某父母和大姐在老家務農,二姐、三姐分別在北京、海南工作。
據調查及李某某供述,今年5月31日因其購買的外賣餐食在小區門衞處被人拿走,遂產生報復和佔便宜的心理,多次在上述地點盜取他人外賣餐食。
綜合案件偵辦工作情況, 並根據李某某家屬申請,目前公安機關已對李某某依法變更為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
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
2020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