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美國公佈批准對台軍售當天,台軍一眾高層竟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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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7月9日,美國防部國防安全合作局(DSCA)稱,美國會已批准向台灣出售有關“愛國者”三型導彈重新認證的設備與技術。消息曝光後,台防務和外事部門立即發稿感謝。
今日(7月20日)凌晨,台媒卻曝出背後的“大烏龍”:對於此次總價值高達6.2億美元(約合182億新台幣、43.2億元人民幣)的鉅額“軍購案”,台灣防務部門事先並不知情。
據聯合新聞網、TVBS新聞和《中時電子報》等多家台媒證實,在美方9日對外發布相關消息前,台防務部門相關單位未曾核定此案;直至當日媒體報道後,台軍高層才獲悉,在驚嚇之餘只好“硬吞下去”。
台防務部門20日中午回應稱,此事源於“空軍部門”未遵程序辦理,將深切檢討並研訂相關管制作法,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美國“愛國者”三型防空導彈,圖自台媒
依據台防務部門各項“軍購案”規定,若屬後續裝備維持或增補,可採“作業維持費”管道編列相關預算,經“國防部”核定預算案,經台“立法院”審議後,直接採購。
但若是獨立“軍購案”,按現行規定,則須經台軍內建案程序,層層經由軍種“司令”、“國防部戰規司”、“後勤次長室”審議,乃至由台軍“參謀總長”、“國防部長”核定,再報請台當局“安全會議”、“層峯”知悉後,經由“國防部情報次長室”透過“駐美軍事代表團”對美遞送要價書(LOR),美方才會啓動軍購程序,核准後宣佈購案並知會國會。
聯合新聞網指出,這項高達182億元新台幣的“軍購案”屬獨立“軍購案”,依程序包括台“空軍司令”熊厚基、“國防部戰略規劃司”、“後勤次長室”,乃至台“國防部長”嚴德發等人,事前均應層層核定。
然而直至美方對外公佈消息,相關單位對此全然不知,台軍高層則是在當日媒體報道後才獲悉。對於這起引發台軍高層注目的“烏龍軍購案”,目前調查朝向制度疏漏,暫無跡象表明此案涉及貪污瀆職。
聯合新聞網形容,在得知這一消息後,台軍高層在驚訝之餘,除“硬吞”下去此鉅額“軍購案”外,別無他法。
事發後台防務部門被要求檢討,隨後發覺是“空軍防空飛彈指揮部”將此案視為毋須報請核定的“作業維持費”,透過負責對美送案的“國防部情報次長室”對美遞送。更為神奇的是,在此過程中要價書(LOR)程序被意外啓動,在未經內部“軍購”程序審核機制下,“軍購案”最終達成。
TVBS新聞將此事戲稱為“先上車後補票”,並透露台軍將從明年起,分十一年付清182億新台幣。
在台灣媒體追問下,台防務部門於今日(20日)中午做出回應。該部門表示,“空軍部門”未遵程序辦理,將深切檢討並研訂相關管制作法,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本案處於由美方知會國會階段,目前尚未完成採購作業,後續由“空軍”與美方確認需求,經台“立法院”審議並同意預算編列後,再行簽署發價書。
對於美國對台軍售一事,我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曾在14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堅決反對美售台武器,敦促美方,切實恪守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停止售台武器,以免對中美關係和台海和平穩定造成進一步損害。
趙立堅稱,中方決定採取必要措施對此次軍售主要承包商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實施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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