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犯罪留校察看?清華復旦等多家高校明確規定:開除學籍
熊超然
【文/觀察者網 熊超然】7月20日晚,一條“浙江大學給予強姦犯努XX留校察看處分”的新聞引發輿論爭議。按照浙大的校紀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的,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
經觀察者網查詢後發現,中國各大高校對於刑事犯罪的學生是否應該予以開除,有着不同的規定。
浙江大學: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的,留校察看和開除學籍都有可能
現行的《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於2019年10月30日發佈於官網。
在該辦法第三章第十七條中寫明,學生違反國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受到治安處罰的,將分別給予處分。
其中,第三款提到,被司法機關判處管制、拘役或獨立適用附加刑的,或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的,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圖自浙江大學官網
從條文來看,若學生被判處有期徒刑同時又被宣告緩刑的,學校將在留校察看和開除學籍這兩種處分中進行二選一,但並未説明具體選擇的標準。而若學生一旦被判有期徒刑而沒有緩刑,根據浙大的條文,應該給予的是沒有任何迴旋餘地的開除學籍處分。
再看浙江大學黨委學工部官網發佈的題為《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XX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的文件內容,浙大給予努XX留校察看的處分符合該校的規定。
後續若引發“爭議”,其實應該是針對《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的內容是否合理,又或是浙大在選擇留校察看和開除學籍兩種懲處時究竟遵循何種原則而展開的。

圖自浙江大學黨委學工部官網
清華大學:刑事犯罪已被追究刑責的,必開除學籍
《清華大學學生紀律處分管理規定》最新版本經2018至2019學年度第13次校務會議第四次修訂。
在該規定第二章第七條中規定: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已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或者侵害其他個人、組織合法權益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或者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場所管理秩序的,或者雖構成刑事犯罪但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

圖自清華大學官網
請注意,這條規定中有一點容易被混淆,“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並不等同於“雖構成刑事犯罪但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因此,若努XX是清華大學的學生,依據該校規定,其因犯罪行為所受到校方的處理結果將會是開除學籍的處分。
北京大學:受到刑事處罰的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北京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辦法》最新版本經2017年6月13日第923次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
在該辦法第二章第七條中寫道,學生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按不同情形分別作出不同處理:

圖自北京大學官網
其中,第二款規定,學生受到刑事處罰的,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因此,若努XX是北京大學的學生,依據該校規定,其因犯罪行為所受到校方的處理結果將是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復旦大學:受到刑事處罰的,必開除學籍
《復旦大學學生紀律處分條例》最新版本經2019年7月16日校長辦公會議修正並審議通過。
在該條例第一章第四條中規定,學生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受到處理的,依照規定將給予處分。

圖自復旦大學信息公開網
其中,第一款提到,學生受到刑事處罰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也就是説,若被判處有期徒刑,不論是否宣告緩刑,該名學生都會被開除學籍。若努XX是復旦大學的學生,他將會被開除學籍。
上海交通大學:構成刑事犯罪的予以開除學籍
現行的《上海交通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於2019年9月7日發佈於官網。
在該規定第三章第二十條中寫明:構成刑事犯罪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但因防衞過當、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而構成刑事犯罪,且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期執行或者免於刑事處罰的,根據實際情況和現實表現給予留校察看以下處分。

圖自上海交通大學官網
根據努XX犯有強姦罪的事實,顯然不符合上海交大規定中的例外情況。因此,若努XX是上海交大的學生,他將會被開除學籍。
**國科大、南京大學、武漢大學:**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經觀察者網查詢後發現,國內高校在遇到學生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時,所採取的的處罰措施以開除學籍居多。
例如,在《中國科學院大學學生紀律處分實施辦法》中寫明, 對違反憲法,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破壞安定團結、擾亂社會秩序的,以及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學生,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圖自中國科學院大學官網
比如《南京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寫明,學生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學校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圖自南京大學研究生院官網
又如《武漢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辦法》寫明,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圖自武漢大學信息公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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