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線思維:“浙大人”,時代變了
【文/ 底線思維】
7月20日晚上,浙江大學在微博熱搜裏“乘風破浪”,不是因為什麼“世一大”,不是因為網紅食堂,更不是因為前沿突破,而是因為一個被判犯強姦罪的學生。
浙大畢竟學生眾多,出一兩個“幺蛾子”並不稀奇,許多高校也有師生觸犯刑法的情況,怎麼這次就釀成風波了呢?
因為校方對該學生僅僅給出了留校察看的處分,而且通報中寫着“學生努XX”,大家一看就覺得身份特殊,很有可能是少數民族,於是便懷疑校方的“從輕處理”是否與這一身份有關。

此案由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審理,但詳情並未公開。(目前網上流出的判決書,尚不能確認真偽)

不過,有些懂法律的網友已根據“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的量刑,與“強姦罪起步三年”的差異,進行了一番推斷:
“一般情況下強姦罪被判緩刑,很大可能是犯罪行為中止,且沒有完成無可挽回的嚴重後果。換句話説,就是有強姦行為,但是沒強姦成。網傳的説法是,該生企圖強姦醉酒女生,被其警告且聲稱報警(其實女生沒報警)後中止了犯罪行為,且主動向公安機關自首了。目前看來,這個傳言和法院的判決是吻合的。最後的真相還是要看通告。”

所以,外界對案件判決結果的質疑聲並不大,主要還是圍繞在浙江大學的處理上。
當然,浙大校方可能覺得自己很冤枉。畢竟,學校的規定是:
“學生違反國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受到治安處罰的,分別給予以下處分:(一)被處以治安警告或治安罰款的,根據情節,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二)被處以治安拘留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免於刑事處罰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三)被司法機關判處管制,拘役或獨立適用附加刑的,或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的,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既然按規定可以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那麼浙大的“研究決定”完全符合程序正義。
假如真的是犯罪行為中止,也許從校方某些決策者的角度來看,犯罪行為沒有實際發生,那麼事情似乎還不算嚴重,可以選擇較輕的處理方式。這個邏輯,毛病也沒那麼大。
但是,時代變了。
**首先,人們有聲張“實質正義”的情感需求,並在網絡空間得以充分表達。**強姦畢竟是重罪,即使犯罪中止,很多人也希望罪犯能被從重處理。這點程序正義不要説讓廣大網民信服,連“浙大人”本身都不買賬,網上有自曝校友身份、痛批浙大這一決定的,大有人在。
也有人主張要秉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當法律“懲前毖後”時,學校可以“治病救人”。但在爭論中,這樣的説法似乎沒有得到多數支持。
有個網友的説法很有意思:浙大以為自己站了“緩刑”,但吃瓜羣眾覺得浙大站了強姦犯。
最近幾年,我們可以注意到,一些“傳統美德”的顛覆或“還原”。比如,當網絡上提到“以德報怨”時,往往很快就有人接上“何以報德”。過去,人們基於一些美好的社會理想,偏重強調前者,但在網絡時代,對一切事物的解釋,都出現了多樣化趨勢,人們有了自己的選擇。你可以談你的“以德報怨”,但我就是願意回到完整的原文,作為處世原則。
類似的,廣大網民不認為“治病救人”符合“實質正義”,就會在網絡上積極表達這樣的看法。
而且,即使從治病救人的角度看,也要確定是否該救、值得救。由於案情未能公佈,現在恐怕難以準確判斷案犯的社會危害,但從網絡流傳的種種信息看,或許他真有諸多其他劣跡,許多網友相信其是“無可救藥”。浙大在做出決定前,是否經過了細緻的調查?
浙大最新回應表示:“學校高度重視,立即啓動了後續調查。學校以育人為本,致力於營造風清氣正的校園環境,一定會以事實為依據,嚴肅處理一切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絕不姑息。”希望能夠亡羊補牢,把那些流傳的劣跡,到底是否屬實,該如何處理,一一有個交代。
其次,互聯網是有記憶的**。**網友“秦曉礪”從校內網站上搜出了過去的一些通報,比如猥褻的學生,都是行政拘留5日,一個留校察看,一個記過。盜竊的,即使刑期比此次案件中的強姦犯少半年、緩刑期相同,但最後是開除。當然,校方也許會繼續喊冤:盜竊是犯罪既遂,而這次強姦是“中止”。


類似與本校或其他高校對違規、犯罪行為等處理結果的對比,數不勝數。
就在7月20日,哈工大威海校區對兩名作弊考生作出開除學籍的處分,一時間,“考試作弊,失去學位。強姦同學,仍有機會”已經成了新的“口號”。
也許從浙大校方的角度看,作弊作為學術失範,是學術系統的大忌,而且如果是校內的作弊,並不會遭到國家法律的懲罰,因此學校承擔着全部的處理責任,出手應該重些。而罪犯已經接受了法律的懲罰,學校只是居於次要的角色,或者如前所述的偏重“治病救人”。
但問題是,互聯網記憶,隨時會被挖掘出來,供人們橫向縱向比較,而且比較的角度是自由選取的,未必和你的出發點一致。全國高校的內部規定並不完全一致,浙大校方本身當然也有行使“自由裁量權”的自由,但在行使時,感知到時代的鉅變了嗎?
最後,事情當事人可能涉及到少數民族,以及是否“有背景”等網絡熱門話題,校方對此要麼缺乏感知,要麼估計不足,權衡之後還是從輕處理。
在世界範圍內比較,中國各民族關係還是比較和諧的,政府對少數民族地區給予財政傾斜,基本得到國人理解。但在涉及到法律等公平問題時,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裏,確實失之寬鬆,民間各種負面事例以及發泄吐槽,早已在網上積聚,因此任何疑點都會成為宣泄口。
雖然校方正式通告中不會提及個人詳細身份信息,但網上流傳的一部分不知真假的內容,符合人們的心理預設;火越燒越旺,也就毫不為怪。

時代變了,學校在處理此類問題時,對網絡輿情、對民眾反映必須有所預判,對於消息發佈後出現的各類狀況,應如何回應,需心中有數。
當然,另一方面,廣大“勇於揭短”的浙大人站出來,説明時代也變化了,學生的評價、感受並非真的無足輕重。此事出來後,很多浙大學生甚至表達了類似“以母校為恥”的意思。



其實,你們的仗義直言,同樣也是互聯網記憶的一部分,足以彌補強姦犯的罪行與浙大決策的漏洞。未來當人們提到浙大時,也許首先討論的並非強姦犯本身,而是站出來仗義執言的你們——浙大真正的代表。
【本文首發於微信公眾號“底線思維”(ID:dixiansiwei)。底線思維是觀察者網時評公號,我們在這裏提供觀點,分享思想。有什麼想對底線君説的,發送留言吧。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