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指示,暫停港加、港澳、港英刑事司法互助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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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7月28日,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宣佈,中方決定香港特區暫停港加、港澳、港英《移交逃犯協定》,同時決定,香港特區暫停港加、港澳、港英《刑事司法互助協定》。
香港特區政府晚間發佈新聞公報稱,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指示,香港特區政府今日分別向加拿大領事館、澳洲領事館和英國領事館發出通知,暫停履行刑事司法協助協定。

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截圖
暫停履行的協議為《香港特區政府與加拿大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議》、《香港政府與澳大利亞政府關於刑事司法互相協助的協議》及《香港特區政府與英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議》。
香港特區政府表示,通過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慣例,加拿大、澳洲和英國均有維護其國家安全和主權的法例,以及相關執行機制。他們卻以《香港國安法》為藉口,單方面暫停與香港特區簽訂的移交逃犯協議,屬於雙重標準的政治操作,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特區政府對此強烈反對。
加方、澳方和英方將司法合作政治化的錯誤行徑,嚴重損害香港與加拿大、澳洲和英國之間展開司法合作的基礎。為此,香港特區政府按中央人民政府指示,暫停履行香港與三地的刑事司法協助協定。
香港特區政府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授權和協助下,一直以互助互惠原則,依法與加方、澳方和英方在移交逃犯協議和刑事司法協助協議的框架下進行緊密和有效的執法合作。縱然刑事司法協助協定暫停運作,香港具備完備的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合作機制,香港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秉持互助互惠原則,與國際社會其他成員依法進行執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