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無法封禁TikTok,但能讓它傷痕累累-博·巴恩斯、內森·樸、韋德·韋姆斯
【文/博·巴恩斯、內森·樸、韋德·韋姆斯】
總部位於北京的字節跳動公司免費社交軟件TikTok廣受美國青少年的青睞,但也再次激起美國官員之間關於美國如何定義國家安全利益和防止中國公司侵犯國家安全利益的辯論。本文是從法律的角度,來探討美國政府“封禁”TikTok的行為是不是合法,以及由此帶來的影響。
我們的結論是:美國的法律很可能並不支持全面簡單“封禁” TikTok,但政府擁有大把的手段來對這一免費社交軟件製造“麻煩”,可以利用其出口管制、制裁法律和其它國家安全規定以限制TikTok並孤立字節跳動公司。
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的審查
美國可利用強大的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攻擊TikTok與字節跳動公司之間的關係。CFIUS會以國家安全為由審查(有時甚至會禁止)外國對美國公司的投資。2015年至2017年期間,在CFIUS審查的交易中,中國投資佔25%以上,是全球所有其他國家中佔比最高的。《2018年外國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案》頒佈後,做出的一項改革的重點關注對象是那些會導致外國控制美國企業的交易,例如TikTok“保存或收集的美國公民敏感個人數據可能威脅國家安全”等情況。
CFIUS已針對字節跳動公司收購TikTok啓動審查。2017年11月,字節跳動公司以10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了Musical.ly,並於一年後與TikTok合併了用户賬户。2019年11月,美CFIUS圍繞TikTok的數據隱私和傳輸政策發起了一項評估,該項政策估計影響約2650萬美國活躍用户。
根據TikTok的報告,TikTok將美國用户的數據存儲在美國境內,並將數據備份存儲在新加坡服務器上,而中國政府無法訪問這些數據。鑑於受到中國法律約束的字節跳動公司的中國員工可以訪問TikTok數據(無論存儲在何處),這些保護性舉措似乎並不徹底。的確,TikTok的隱私政策和服務條款警告説,TikTok可與字節跳動公司或任何其它分支機構共享用户數據。
CFIUS不能徹底“封禁”TikTok,但還有若干強制性手段以減輕其對數據隱私問題的顧慮,包括要求重組公司架構,以使字節跳動公司無法接觸TikTok的美國數據。另一種方法是要求TikTok修訂其數據收集和傳播政策,CFIUS可任命一名獨立的監督人員以審查和報告該公司是否遵守所有此類保護措施。
CFIUS過去很少下達撤銷先前交易的命令,但當無法要求字節跳動公司退出TikTok的美國業務時,這種激進的補救辦法並非毫無可能,尤其是在涉及中國的情況下。去年,CFIUS兩次提出數據隱私問題,迫使中國投資者退出同性約會軟件“Grindr”和醫療技術創業公司PatientLikeMe。

特朗普宣佈封禁Tik Tok後,美國網民的反應。
實體清單
最近的報道表明,特朗普政府可能將TikTok列入“實體清單”。“實體清單”是美國商務部的一種監管工具,旨在通過限制美國對清單上的實體的出口以保護美國的國家安全和外交政策利益。
特朗普政府熱衷於對中國公司使用“實體清單”,如果供應商和其它業務夥伴因擔心與“實體清單”上的實體進行交易也可能會招致美國的不必要審查而望而卻步,那麼被列入“實體清單”的實體往往會遭受很大的損失。
“實體清單”的威力在於它的靈活性,在某些海外觀察家看來,有關部門制定“實體清單”時近乎隨心所欲。商務部官員可以重新定義“國家安全利益”,擁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但受到的司法監督有限。對美國政府而言,宣稱字節跳動公司對美國公民個人數據的訪問威脅到美國的國家安全利益並非難事。
但“實體清單”並非完美無缺。美國公司不會被列入“實體清單”,因此列入“實體清單”的對象只能是TikTok的外國母公司字節跳動公司。
從某種程度上來説,像字節跳動公司這樣的軟件公司可能並不依賴美國出口的科技產品,但添加至“實體清單”可能會限制其通過蘋果或安卓應用商店進行重要的軟件更新。
需要指出的是,被列入“實體清單”並不會正式阻止字節跳動公司向美國出口任何產品,但由於企業通常會過度遵守美國的制裁規定,但可能會導致蘋果和谷歌等公司出於謹慎考慮而中斷與字節跳動公司以及TikTok的非出口交易。
從平台上刪除TikTok
另外一個令人擔憂的手段是《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該法幾乎涵蓋美國的所有制裁計劃。美國政府可依據該法強制從蘋果和安卓應用商店中刪除TikTok。儘管這一措施不會使已下載用户刪除該軟件,但實際上會禁止公司對其進行維護,讓用户幾乎不可能繼續使用該軟件。
2019年5月,特朗普簽署了13873號行政命令,宣佈“在美國境內不受限制地獲取或使用”那些“由外國對手擁有、控制或服從外國對手的管轄權或指示”的通信技術將構成對美國國家安全的威脅。該命令授權商務部基於對美國國家安全的“不可接受的風險”,阻止任何“獲取、進口、轉讓、安裝、交易或使用”信息與通信技術及服務的行為。
美國落實該法的商務部條例尚未頒佈出台,因此在短時間內很難依據13873號行政命令對TikTok採取任何行動。但幾乎可以肯定的是,任何以此為依據的禁令都會在程序和實質兩方面在法庭上受到質疑,並因此需要數年時間才能有定案,並在過程中迫使美國政府在聯邦法官面前公開舉證證明其主張。
執法
最後,特朗普政府還可以通過執法行動將TikTok作為攻擊目標。2019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以該公司非法收集受《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保護的兒童數據為由對TikTok施加570萬美元的罰款,並與該公司訂立多年同意書。據報道,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和司法部都在調查TikTok是否遵守了這些同意書。此外,美國法院也正在審理公民以涉嫌侵犯用户隱私權為由針對TikTok提起的民事案件。這些行動的影響相對有限,但仍可能阻止字節跳動公司未來的投資。
從法律上講,TikTok和字節跳動公司也有應對措施。由於美國試圖實施的“禁令”很可能必須依賴新奇的法律理論,並倉促推進實施。因此兩家公司可以主張美國政府的行動缺乏事實和法律支持,而在法庭上提出質疑。鑑於迄今為止缺乏公開證據表明TikTok向中國政府提供了任何數據,合理的質疑有可能會推翻或至少可以延遲任何“禁令”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