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掉公司午餐1次警告3次辭退,上海一公司新規引熱議
驚了!“倒掉公司午餐,1次警告,3次辭退”,上海一公司新規引熱議,合理嗎?
近日,關於“節約糧食”的話題受到關注,
酒店、餐飲等行業相繼推出舉措,
倡導大家珍惜糧食,拒絕浪費。
但這兩天
上海市總工會官微發佈的一個案例
引發眾多網友熱議!

原來
最近上海有一家公司推出新規:
員工如因非變質等原因
隨意倒掉公司提供的
免費午餐(包括倒掉其中部分),
一次警告、三次將被辭退。
對此,有員工指出,在與該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好像沒有這樣的條款,還有員工查詢了勞動合同法,也沒找到相關規定。
對此,推出該規定的上海某諮詢服務有限公司人事部負責人解釋:“每個工作日,公司清點人數後外送午餐,但每次都發現不少員工選要吃的菜吃,餘下很大部分(包括飯)都被扔了。”
負責人説,有的午餐幾乎動都沒有動過,甚至有員工領取後放在桌上三四天,直至壞掉扔進垃圾箱。“公司有不少年輕女員工,平時對飲食過分挑剔,為了有效制止浪費現象,公司領導作了上述規定。”
其實,規定“倒掉飯菜要被辭退”的公司以前就有。深圳、蘇州都有公司發生過類似事件。
倒掉一碗飯
把“飯碗”也“倒掉”了
這一信息也迅速引發網友熱議
有人建議
每個人飯量都不同
操作不能一刀切


不少人都提議
免費午餐換成餐補
不就皆大歡喜了嗎




有人建議
管理應該更靈活


那麼問題來了,
倒掉午餐三次就要被辭退,
合理嗎?
來看勞動法專家和專業律師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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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理
取決於企業規章制度
勞動法專家談育明認為,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規定之一就是員工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員工浪費糧食行為是否屬於嚴重違紀,需由企業規章制度確定且符合常理。
員工浪費食物屬於個人道德範疇,與勞動紀律關聯度不大,公司以“浪費糧食”為由開除員工是不合法的。公司應該採取其他方式加強內部管理,而不能以簡單、粗暴方式處理問題。
還應通過集體協商確定
上海市保華律師事務所律師潘麗娜表示,用人單位可以把相關的勞動紀律寫入規章制度中,從而使之成為用人單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但《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紀律等直接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並告知員工。
“也就是説,規章制度必須經‘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以及‘向員工公示’這兩項法定程序,才能產生約束員工的合法效力,也才能作為企業開除員工的有效依據。”談育明、潘麗娜指出,當下全社會正在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等氛圍時,用人單位響應國家號召推出“提倡節約規定”具有積極的導向作用,但要正式實施“提倡節約規定”,首先應將規章制度通過民主合法程序列入行為規範和獎懲制度中,擅自開除員工,缺乏制度依據和法律依據,存在違法風險。
看完法律專家的解讀
總算可以放心了!
“飯碗”不會丟了~!
但實事求是地説
拒絕“舌尖上的浪費”
依然是我們應該提倡的好風尚!

就在前幾天
上海市文明委下發通知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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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積極行動
將制止餐飲浪費納入社會規範
對陋習不改者批評曝光
飯店也推出了各種避免浪費小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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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點菜:主動幫你做減法
現在去上海的餐廳吃飯
服務員在顧客點餐時做參謀
提醒客人適度點菜~
一份獅子頭拆開賣
在店內啓動光盤行動宣傳
正式推出半份飯、半份菜等舉措
白米飯分等級
飯店的白米飯分為
“少”“較多”和“多”三個等級
吃多少點多少
吃多少,點多少
吃不完打包帶走
餐飲不浪費,停車有優惠
鼓勵餐飲企業通過積分獎勵、
停車優惠及其他創新方式
對餐飲不浪費行為給予獎勵
外賣買菜:也能一頓吃光
叮咚買菜、盒馬鮮生這些買菜平台
推出了“一頓吃光”系列產品

減少餐飲浪費,你還有啥好主意嗎?
你們單位又有啥好辦法?
歡迎大家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