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反對下,香港涉暴動罪議員仍獲保釋
王恺雯。。。
(觀察者網訊)香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人,因涉及去年“721元朗衝突事件”被控暴動罪,案件於8月27日下午在西九龍法院提堂。
綜合大公文匯全媒體、《星島日報》報道,就“721元朗衝突事件”,包括林卓廷在內一共有7名被告,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港鐵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林卓廷(下)及許智峯 圖源:星島日報
控方反對眾被告保釋,尤其是林卓廷,指他分別在前年6月和去年5月觸犯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案件已提堂,故他是保釋期間犯案。
代表林卓廷的辯方大律師陳偉彥則稱控方“指控薄弱”。至於林卓廷被指保釋期間犯案,辯方稱兩起案件“輕微”,且與“修例風波”無關。
最終裁判官羅德泉批准上述7名被告保釋,其中林卓廷獲准以現金1萬港元及人事擔保,並交出旅遊證件及定時到警署報到。
應控方要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逾6星期,至10月12日再訊。控方表示,同案最少有20名在逃人士,申請押後可讓警方進一步調查和索取律政司意見。
香港警方8月26日拘捕包括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許智峯在內的16人。其中林卓廷被控暴動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2罪,許智峯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取用計算機及刑事毀壞共3罪。林卓廷及許智峯等人被通宵扣查後被正式落案起訴,27日被押送到西九龍法院提堂。
林卓廷、許智峯另外涉及去年7月6日“光復屯門”一案,兩人均在此案中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據港媒消息,控方在此案中同樣要求不讓兩人保釋,但遭裁判官拒絕,案件押後至11月6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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