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傷猥褻妻子者賠償20萬,官方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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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針對媒體反映的“男子打傷猥褻妻子者賠償20萬”情況,博興縣迅速成立以縣委政法委牽頭的“邵某某猥褻、鄭某某故意傷害案”調查組,對相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經調查,鄭某某,男,身份為博興縣興福鎮某村村民;邵某某,男,身份為博興縣汽車配件公司工人。2019年6月20日中午,鄭某某、邵某某與他人聚餐飲酒,期間鄭某某叫妻子魏某某前來開車接送。就餐結束後,在一同乘車過程中,發生邵某某猥褻魏某某後、鄭某某毆打邵某某的行為。停車後,鄭某某將邵某某拖下車繼續毆打。6月20日晚上、6月29日,博興縣公安局錦秋派出所兩次出警,並委託法醫門診受理傷情鑑定。法醫門診於7月18日預受理,邵某某符合傷情鑑定條件後於8月1日正式受理;8月20日作出鑑定結論,認定邵某某右脛骨遠段粉碎性骨折並踝關節脱位,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8月28日,邵某某以猥褻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5日。8月30日,鄭某某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在案件辦理過程中,雙方經過協商自願達成和解協議。檢察機關經審查,綜合考慮案件情節,依法對鄭某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經調查組與雙方當事人核實,雙方對和解事項無異議。
延伸閲讀:
妻子被當面猥褻,丈夫傷人被拘後賠償近20萬元
據澎湃新聞報道,針對“男子打傷猥褻妻子者後賠償20萬”一事,8月28日,山東省博興縣委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稱,當地已成立政法委牽頭的調查組,對涉及情況進行全面調查。相關情況説明在博興官方移動發佈平台智慧博興上發佈。
隨後智慧博興平台發佈消息稱,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博興縣高度重視,已成立縣委政法委牽頭的調查組,對涉及情況進行全面調查。
同日,博興縣政法委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向表示,目前領導仍在開會研究此事。涉事猥褻男子是否是公職人員?該工作人員表示暫無法回覆。
據山東商報此前報道,山東濱州大四女生小鄭看到永州猥褻事件最新進展後,想起了發生在自己父母身上的相似案件。2019年6月20日,她母親被公職人員邵某某當着父親的面猥褻,父親打了邵某某兩巴掌,踹了邵某某一腳。此後,博興縣公安局出具了一份鑑定意見通知書稱,邵某某的鑑定意見為輕傷一級。邵某某向小鄭父親索賠20萬,最終小鄭父親一共賠償了邵某某19.5萬元。
中國檢察網公佈的《博興縣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書》)寫道,鄭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於2019年8月30日被博興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變更為取保候審。本案由博興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不起訴人鄭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於2019年9月25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2019年10月26日依法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半個月。
《決定書》稱,經本院依法審查查明:2019年6月20日中午,被不起訴人鄭某某與被害人邵某某某、劉某某、妻子魏某某在博興縣新城二路博興縣某某路漁人碼頭酒店吃飯,期間鄭某某、邵某某某、劉某某喝了酒。14時許,魏某某開車帶上述三人離開,其中劉某某坐副駕駛座、邵某某某坐駕駛座後面、鄭某某坐在副駕駛座後面。當車行至博城五路與新城一路某某路某某路交接處時,邵某某某在車內對魏某某實施猥褻,被不起訴人鄭某某見狀因氣憤先是扇了邵某某某兩巴掌,隨後又用左腳踹了邵某某某右腿。魏某某停車後,被不起訴人鄭某某將邵某某某從車上拽下,並踢了其左腿。後經法醫鑑定,被害人邵某某某右脛骨遠端粉碎性骨折,所受損傷為輕傷一級。
前述《決定書》稱,2019年6月29日,被不起訴人鄭某某經電話傳喚後,主動到博興縣公安局錦秋派出所投案,並如實供述了案件經過。同年9月9日,被不起訴人鄭某某賠償被害人邵某某某各類損失19.5萬元,邵某某某表示諒解,不再追究鄭某某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