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亂港分子非法越境被刑拘,林鄭:內地處理恰當
王恺雯。。。
(觀察者網訊)12名亂港分子因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被深圳警方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香港特首林鄭月娥9月15日回應,此事由內地有關部門依法處理非常恰當,也不應有另一種方法。

圖源:星島日報
綜合“星島網”、香港電台報道,林鄭月娥15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希望大家認清事件的本質,就是12人非法入境內地,犯了內地偷越國(邊)境罪,這屬於內地司法管轄的事,所以由內地執法和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是非常恰當的,也不應該有另一種方法處理。
林鄭月娥表示,12人在港分別涉及不同的案件,有1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1人因涉嫌製造或藏有爆炸品被警方通緝,其餘10人分別涉嫌製造或管有爆炸品、縱火、襲警等,他們均在保釋候查或候審期間潛逃離開香港,正被警方通緝。
林鄭月娥指出,要深究12人離港的原因,就是逃避法律責任。她批評有些香港和外國人士試圖轉移視線,形容被捕者是所謂“民主人士”。因此要説明事件的本質,以正視聽。
她強調,特區政府處理每宗跨境犯罪案件的原則都是一致、一視同仁,任何香港人在境外涉嫌違法,特區政府都會按實際情況,在尊重當地司法制度下,為有關香港居民提供可行協助,不會雙重標準。
8月26日,中國海警官方微博發文稱,8月23日9時許,廣東海警局在粵港東南方向我管轄海域內(21°54'00’‘N,114°53'00’‘E),查獲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1艘,抓獲李某某、鄧某某等10餘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員。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港媒隨後報道稱,被內地海警拘捕的12人中,包括早前因違反香港國安法與黎智英同日被捕、現正保釋候審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報道稱,李宇軒與其餘11人乘坐快艇,由香港西貢布袋澳出發,在果洲羣島被中國內地海警截獲。據瞭解,他們打算潛逃台灣後申請政治庇護。
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9月13日通報稱,廣東海警查獲的李某某、鄧某某等12名非法越境人員,因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已被我局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公安機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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