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顧亂港分子棄保潛逃,控方申禁黎智英等離港竟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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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亂港”頭目黎智英和李卓人、黃之鋒等26名黑暴搞手於今年6月4日在銅鑼灣維園煽動及參與非法集會,他們涉嫌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據香港《文匯報》9月15日報道,案件於當天下午在西九龍法院提訊。裁判官決定押後至10月15日再訊,黎智英等26人隨後悻悻離開法院。

黎智英離開法院。圖源:港媒
控方指出,其中兩名被告羅冠聰和張崑陽潛逃離港,因此要求法庭對其餘被告設下不得離港的保釋條件。而辯方提出反對。裁判官竟表示,附加保釋條件是需要有合理理由,目前控方指稱被告有潛逃風險的基礎薄弱,以此為由拒絕控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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