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軍修改戰備規定:“第一擊”改稱“行使自衞反擊權”
赵挪亚
(觀察者網 訊)近段時間以來,解放軍戰機多次出現在台灣周邊空域進行軍事訓練。台媒9月20日報道稱,台防務部門已將“戰備規定”中的“第一擊”改稱為“行使自衞反擊權”。
台灣“中央社”9月20日援引軍方官員聲稱,面對解放軍近期行動,因為無法“判斷背後意圖”,台軍的態度就是“不冒進”,避免擦槍走火。台軍還派人到各飛行部隊巡迴講習教育,以“不挑釁,避免擦槍走火”為原則。
但這名官員還揚言,雖然大陸和台灣都宣稱“不開第一槍”,但面對解放軍,所謂“不開第一槍”並不是指真的不能開火,關鍵在“行使自衞反擊權”的時機,這部分皆充分考量“國際法”等規範,但是“若台軍被攻擊,我們一定會反擊”。

9月18日,殲-16從南部、北部進入台軍空域、殲-10和殲-11進入台灣中北部空域,轟-6進入台灣南部空域 圖源:台軍
《聯合報》20日同樣報道稱,近期台軍高級將領巡迴到各飛行部隊講習時,要求強化飛行員耐性,避免擦槍走火,並提到這項政策轉變。台軍方稱,目前兩岸飛機對峙時,仍以空中相互佔位為主,彼此之間沒有過激行動,聲稱至今應對解放軍的依據,仍為“台軍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台軍在“經常戰備時期”,“第一擊”須由台防務部門負責人下令批准。

《聯合報》報道截圖
親綠媒體《自由時報》援引台防務部門發言人史順文的話稱,若台方受到實際威脅,才會評估行使“自衞權”。
台軍方官員透露稱,現今台灣能運用“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應對相關威脅,且仍遵照“不開第一槍”的原則,但假使台方戰機受到攻擊、或解放軍已進行攻台前準備,或對台戰機有明確的攻擊跡象,“空軍作戰指揮部”指揮官就可以命令飛行員對其進行“自衞反擊權”。
台灣“中國時報”援引消息人士稱,“自衞反擊權”是指“不會主動攻擊”,台方不會開“第一槍”,但如果受到攻擊,“一定會反擊”。飛行員如果沒有“空軍作戰指揮部”命令擅自開“第一槍”,戰機落地飛行員就將“就地法辦”。
台灣“中央社”則援引台軍人士宣稱,所謂“不開第一槍”並不是真的不能開火,而在於“行使自衞反擊權”的時機。
至於所謂“第一擊”,台軍方內部長期以來也有多種看法。有軍方人士聲稱,若解放軍已集結並有“犯台”跡象,即可“先發制人”。但多數軍方人士認為,須待對方攻擊後,才能還擊。
“中國時報”8月17日曾報道,去年3月31日,解放軍軍機飛越所謂的“海峽中線”、民進黨當局領導人蔡英文下令“強勢驅離”後,台軍方立即修改“經常戰備突發狀況細則”。
報道稱,台軍方採取的具體應變措施,從廣播警告、戰機監控驅離到地面導彈部隊應對,都有明確的處置規定。一般來説,台軍戰機執行空中驅離任務都會掛彈,像F-16戰機會掛AIM-120C中程空對空導彈。
每次升空警戒監控解放軍戰機,都會由資深飛行員帶隊,但為嚴防空中擦槍走火、引發事端,飛行員沒有接到“空軍作戰指揮部”的命令,不能擅自開第一槍;如果違令,下來馬上移送法辦。
綜合台媒報道,解放軍軍機9日、10日、13日、16日連續進入台西南空域。台軍9月18日在防務網站上發佈消息稱,解放軍出動2架轟-6K戰機、8架殲-16戰機、4架殲-11戰機、4架殲-10戰機,多批次從多個方向掛彈進入台灣西南、西部“防空識別區”。台軍緊急起飛戰鬥機,並出動防空導彈系統進行應對。
國防部新聞發言人任國強9月18日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今日(18日)開始,中國人民解放軍東部戰區在台海附近組織實戰化演練。這是針對當前台海形勢、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所採取的正當必要行動。台灣是中國領土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灣問題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來干涉。
任國強説,近期,美國和民進黨當局加緊勾連,頻繁製造事端,無論是以台製華還是挾洋自重,都是痴心妄想,註定是死路一條,玩火者必自焚!中國人民解放軍有堅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足夠的能力,挫敗一切外部勢力干涉和“台獨”分裂行徑,堅決捍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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