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程跳槽小米數月後波瀾再起,聯想欲追回500萬競業限制補償
吕栋宁静致远。
觀察者網·大橘財經訊(文/呂棟 編輯/尹哲)今年初,聯想集團前副總裁常程離職2天即加盟小米,這一舉動是否違反競業協議,雙方當時曾各執一詞。最近,由於聯想方面在北京提起勞動仲裁,此事也再度引發輿論關注。
9月21日,針對“聯想與常程簽訂的競業協議是否啓動”一事,聯想集團向觀察者網·大橘財經表示,自2017年限制性協議簽署之日起,在常程離職前24個月內,聯想共計向常程支付競業限制的股權對價500餘萬元。常程離職後,聯想亦向其支付了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聯想集團指出,目前,該公司已向仲裁庭要求常程返還股權激勵金額、支付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違約金、並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契約精神是現代商業文明的基石,而法治則是其持續發展進步的保障。人才的合理流動既受法律保護,亦須在法治框架內進行。我們相信,遵守法律,尊重契約,講求誠信,方能致遠。”該公司稱。
觀察者網注意到,常程的個人微博仍在持續更新。不過,截至發稿,小米方面和常程尚未對此事做出回應。
2019年最後一天,時任聯想集團副總裁、中國區手機業務負責人的常程在微博宣佈離職。當時,聯想中國區回應稱,常程家庭聚少離多,基於個人身體健康和希望更多精力照顧家庭的原因,故提出離職。
但常程離職剛過2天,小米集團董事長雷軍1月2日在微博上宣佈,常程將擔任小米集團副總裁,負責手機產品規劃。

左起:劉德 常程 雷軍 林斌 圖片來源:雷軍微博
對此,聯想方面1月3日向觀察者網回應指出,該公司與所有高管均簽有競業禁止條款,如確有違約,聯想將在法律框架內尋求問題的妥善解決,共同營造尊重契約精神的人才流動空間。
然而,針對聯想集團的聲明,小米方面知情人士當時卻稱:“競業補償沒拿。”
對於此事,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滔律師向觀察者網分析指出,如果當事人與企業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企業也未解除對當事人的競業限制義務,那當事人有可能違反競業限制義務,涉嫌違約,未來企業可向當事人主張賠償責任。
此後,聯想和小米方面都沒有再披露此事進展。
今年9月17日,聯想集團對外透露,關於常程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糾紛一事,該案已經在北京市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多次庭審。
該公司表示,由於常程不認可其本人簽字真實性,經仲裁委員會指派,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鑑定研究所已對常程2017年7月24日簽署的《聯想限制性協議》進行鑑定,鑑定結論顯示確係常程本人簽字。
聯想方面稱:“我們對最後判決結果充滿樂觀,相信法律會給出公正的評判。”
根據公開資料,常程離開聯想時已經任職19年,先後負責聯想台式電腦、筆記本電腦和智能手機的研發工作;2015年,常程出任ZUK品牌的CEO;2018年,聯想手機品牌迴歸,常程被任命為聯想移動中國區業務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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