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家涉案公司遭市場監管總局罰款6100萬,瑞幸咖啡稱已全面整改
胡毓靖
觀察者網·大橘財經訊(文/胡毓靖 編輯/莊怡)瑞幸咖啡財務造假一事行政處罰來了。
9月22日,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告,市場監管總局對瑞幸咖啡不正當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對瑞幸咖啡(中國)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及北京車行天下諮詢服務有限公司、北京神州優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徵者國際貿易(廈門)有限公司等45家涉案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金額共計6100萬元。
公告指出,2019年4月至12月,瑞幸為獲取競爭優勢及交易機會,在多家第三方公司幫助下,虛假提升瑞幸咖啡2019年度相關商品銷售收入、成本、利潤率等關鍵營銷指標,並於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通過多種渠道對外廣泛宣傳使用虛假營銷數據,欺騙、誤導相關公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户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構成虛假宣傳行為。
北京車行天下、神州優通及徵者國際貿易等43家公司為瑞幸提供實質性幫助,構成幫助虛假宣傳行為,作為涉案公司一起被行政處罰。

圖片來源: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告
隨後,瑞幸咖啡官微聲明稱,尊重並堅決執行國家相關部門就此次調查所做出的處罰決定,並已就相關問題進行全面整改。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規範經營活動,保障穩定運營。

瑞幸咖啡聲明
此前,瑞幸於今年4月自爆財務造假,稱公司首席運營官(COO)劉劍及其幾位下屬,在2019年第二至第四季度累計虛增營業收入22億元。
事發之後,納斯達克上市的瑞幸一度停牌,並被要求退市。6月27日,瑞幸咖啡稱,公司董事會決議要求陸正耀辭去董事及董事長職務。
儘管瑞幸上市地點在美國,但3月1日實施的新《證券法》增加“長臂管轄”條款,明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
國家財政部自5月6日起對瑞幸咖啡公司境內兩家主要運營主體瑞幸咖啡(中國)有限公司和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以來的會計信息質量開展檢查,並延伸檢查關聯企業、金融機構23家。
據財政部7月31日檢查結果公告,自2019年4月起至2019年末,瑞幸咖啡公司通過虛構商品券業務增加交易額22.46億元(人民幣,下同),虛增收入21.19億元(佔對外披露收入51.5億元的41.16%),虛增成本費用12.11億元,虛增利潤9.0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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