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以曠工5日為由開除員工後遭起訴,杭州法院對一起勞動爭議案作出判決
胡毓靖
觀察者網·大橘財經訊(文/胡毓靖 編輯/莊怡)9月21日,據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發佈的民事判決書,衞某與被告杭州晨曦多媒體科技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案宣佈審理終結,一審判處企業賠償衞某2019年度年底固定獎金及年終獎金合計8萬餘元。

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啓信寶數據顯示,杭州晨曦多媒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7月,為淘票票所有者,後者為阿里影業旗下互聯網售票業務平台,法定代表人李捷,註冊資本1.93億美元。
裁判文書顯示,衞某於2014年5月入職,從事商務拓展工作。2019年5月20日,衞某因身體原因前往醫院檢查身體,5月24日一直未上班,後於7月3日補交請假手續。7月5日,企業以曠工5日違反阿里影業《員工管理制度》為由開除衞某,解除勞動合同。
法院審理認為,衞某就醫一事雖已告知主管,但事後未能按阿里影業的規章制度及時辦理請假和補假手續,產生了連續曠工5日的事實,又已於7月5日解除勞動合同,因而對衞某要求的支付2019年全年年終獎金及35.2萬股公司股份不予支持。
法院判處企業支付衞某年底固定獎金1萬餘元及2019年部分年終獎金約6.9萬元,合計人民幣80139.68元,另有案件受理費5元,由企業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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