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吟客:金斯伯格為什麼不早點退休?她的賭注太大了
【文/閒吟客】
一、對最高法院的影響
上一篇介紹了美國最高法院的現狀,以及九位大法官的意識形態。細心的讀者可能會發現,我只在介紹保守派大法官時,提到了其意識形態做了歷史排名。原因在於,自由派大法官實在太多,很難排名,而堅定的保守派大法官只有那幾位,目前的五位全部能進歷史前十,即使是搖擺不斷的羅伯茨。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意識形態保守程度歷史排行榜:
1. 托馬斯(1991-)
2. 倫奎斯特(1972-2005,其中1986-2005是首席大法官,因而拉低了他的排名)
3. 斯卡利亞(1986-2006)
4. 阿里託(2005-)
5. 博格(1969-1986,首席)
6. 戈薩奇(2017-)
7. 卡瓦諾(2018-)
8. 哈蘭(1955-1971)
9. 羅伯茨(2005-,首席)
以後就排不下去了,因為堅定的保守派大法官只有這8.5位。這裏僅統計戰後的大法官,因為Martin-Quinn score自1937年開始,且戰前的社會文化氛圍與目前有巨大差別,當時兩派鬥爭的焦點主要集中在政府權力上,與現在的墮胎、LGBT、AA相差甚遠。此外,保守和激進是相對的,就像黑人思想家托馬斯索維爾説的那樣:
“如果你一直認為所有人應該在相同的規則下競爭,在相同的標準下被評價,你在60年前會被認為是個極端分子,30年前是進步派,現在是種族主義者。”

這裏需要注意的是,排名不光要參考Martin Quinn score,還要看大案要案投票記錄。比如劉易斯•鮑威爾只看分數比戈薩奇、羅伯茨和卡瓦諾高很多,但是此人在大量大案要案上站在自由派一邊,遠不如這三人堅定。
回到最高法院的話題。事實上,戰後共和黨掌握白宮的時間遠長於民主黨,導致大部分大法官都是由共和黨提名,那為什麼大部分大法官都是自由派呢?
這就牽涉到共和黨的老大難問題——隨着年齡增長,大法官逐漸左轉。
下圖摘自 IDEOLOGICAL DRIFT AMONG SUPREME COURT JUSTICES: WHO, WHEN, AND HOW IMPORTANT? by Lee Epstein, Andrew D. Martin, Kevin M. Quinn & Jeffrey A. Segal*



尼克松提名的布萊克蒙,上任時是保守派,但是馬上急轉直下。布萊克蒙與當時首席大法官博格從兒時就是最好的朋友,能進入最高法院博格起到了決定性因素。而他的急劇左轉也使得他與博格這對七十多年的摯友,最終不歡而散,形同陌路。
同樣是尼克松提名的史蒂文斯,一上任就迅速左轉,以至於他的職業生涯長期扮演最左的大法官角色。
老布什提名的蘇特,與布萊克蒙類似,而且他與上兩位共和黨提名的大法官一樣,故意在民主黨總統任上退休,讓自由派大法官接替自己的位置。
里根提名的肯尼迪,左轉程度與上面三位相比較小,不過他從2005奧康納退休到2018年退休,長期扮演權力最大中間大法官的絕色,是有史以來時間最長的穩定中間大法官,很多關鍵性大案都是由他一錘定音。(懷特作為中間大法官的時間更長,但當時中間派不止他一個,他的地位並不穩定,不能一錘定音。)
雖然總體來看他算中間偏保守,但在大案要案一半以上站自由派一邊。不過他本人可能還是以保守派自居,作為最著名的swing justice,非常厭惡自己swing justice的名聲。最終,他在與里根提名的奧康納一樣,在共和黨總統任上退休,把位置留給了自己曾經的書記員卡瓦諾。
即使是保守程度史上前三的倫奎斯特和斯卡利亞,也存在逐漸左轉的現象,只是他們起點太高,因而直到去世仍然是非常保守的大法官。當然倫奎斯特可能部分受到首席大法官身份的影響。
為什麼一般人年齡越大越保守,大法官卻截然相反,這是美國政治學界和法律界一直難解的謎題,以後有時間在詳細分析。受此影響,共和黨雖然提名了大部分大法官,卻從來沒在最高法院佔到穩定優勢。
本來卡瓦諾替代肯尼迪,4:1:4變成5:4,但由於羅伯茨的左轉,優勢還是不夠穩定。比如今年在對共和黨至關重要的人口普查能否問國籍的問題上,羅伯茨再次站在民主黨一邊。
而這次金斯伯格去世,共和黨同時掌握總統和參議院,如果能推上一位堅定的保守派,將把最高法院的力量對比扳成5:1:4甚至6:3,有史以來第一次在最高法院掌握決定性的優勢。
上一次共和黨,或者更確切的説保守派較為穩定的優勢,還要上訴到1935年左右。當時最高法院有Pierce Butler, James Clark McReynolds, George Sutherland, Willis Van Devanter四位保守派,人稱“Four Horseman”。與他們相對的,是Louis Brandeis, Benjamin Cardozo, Harlan Stone三位自由派,人稱“Three Musketeers”。剩下的兩位一位中間偏左,一位中間偏右。
1935年開始,中間偏右的Owen Roberts(又是羅伯茨!)開始持續與Four Horseman一起,在與羅斯福新政的多項案件上,判政府違憲。不過這次只持續了兩年左右。由於羅斯福威脅要往最高法院強插6位新法官等一系列原因,Owen Roberts又回到了中間的位置,在1937年3月的最低工資案中投下有利於政府的決定性的一票。三個月後Van Devanter退休,Four Horseman解體,也結束了保守派為期兩年的穩定優勢。此後最高法院一路向左,最終在1963年左右達到高潮,只有哈蘭孤零零的一個保守派大法官。

而這次如果達到6:3,將是保守派歷史上最大的穩定優勢,而且遠遠不止兩年。目前保守派最年長的托馬斯大法官,出生於1948年。如果他像金斯伯格一樣幹到87歲,還能繼續奮鬥15年。這樣穩定的保守派優勢是共和黨戰後70多年來一直夢寐以求的。
二、金斯伯格為什麼不早點退休?
我看到關於如何評價金斯伯格的回答中,有不少人提到她不在奧巴馬掌權的時候急流勇退,導致民主黨一敗塗地。這裏談一下我的看法。
奧巴馬時期,民主黨掌握參議院直到2014年結束,其中2009年7月7日到2010年2月4日,民主黨掌握60席(包含兩位左派的無黨派人士),這意味着他們可以通過任何提名,因為共和黨無法用filibuster阻止。因此,金斯伯格完全有充分的時間選擇退休。
有網友對此提出異議,認為民主黨掌握filibuster free majority的時間太短,而且當時已經有自由派的蘇特和史蒂文斯退休,金斯伯格再退休會很難看。而之後共和黨就可以用filibuster 阻止民主黨通過自己的繼任者。
這種説法是不正確的。首先,蘇特在2009年4月決定退休,奧巴馬在5月26日提名索多瑪約爾,此時民主黨尚未掌握60席。
其次,史蒂文斯在2010年4月29號宣佈退休,奧巴馬在5月10號提名卡根,此時民主黨已經不再掌握60席。
最重要的是,共和黨歷史上,從未單獨發起filibuster以組織民主黨提名的大法官。
歷史上用filibuster阻止大法官被確認的只有兩次。第一次是民主黨總統約翰遜因為擔心自己的新政被最高法院判違憲,提名他的政治盟友,當時是聯席大法官的Abe Fortas,晉升為首席大法官。但是,由於Fortas的一系列經濟醜聞,遭到了民主黨和共和黨的共同反對。他因此成為唯一一次因為filibuster而沒有通過提名的大法官。Fortas繼續留任聯席大法官,1年後因為經濟醜聞曝光,被迫辭職。
第二次就是2017年,民主黨用filibuster阻止共和黨通過哥薩奇的提名,由於共和黨只有51票,不得不使用nuclear option,將結束辯論所需要的60票改成50票,最終通過提名。
無論是蘇特還是史蒂文斯,其退休的決定都與民主黨是否掌握filibuster proof的super majority無關。金斯伯格不可能指望民主黨掌握60票再宣佈退休,因為那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馬月。90年代realignment基本結束,南方民主黨大量加入共和黨,民主黨從選舉地圖上就存在結構性劣勢。20年2月到現在超過10年,民主黨再也沒有掌握60票。
那麼,金斯伯格遲遲不退休的原因是什麼呢?
我認為,作為歷史上數得上的偉大女權主義者,金斯伯格更看重的是在大法官的位置上繼續推進女權和平權。
美國最高法院的規則是,由投票的多數方里在位時間最長的大法官決定誰寫判決書,(首席在多數則由首席決定)。在史蒂文斯退休之後,金斯伯格已經是自由派大法官中在位時間最長者。如果她能熬到swing justice肯尼迪退休,被民主黨提名的大法官取代,那麼自由派將掌握5票優勢穩定優勢(自由派基本不可能大幅右轉),而金斯伯格將決定誰寫判決意見。那時,如果出現她特別看重的於平權、女權有關的案例,比如墮胎案,就可以按自己的意思秉筆直書,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可惜,金斯伯格的賭注太大。且不説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如果看到投票結果不利,可能會故意投自由派一邊,然後自己寫一個適用範圍非常窄的判決書。肯尼迪比她年輕3歲,且健康狀況良好。雖然他經常在重大問題站在自由派一邊,但作為共和黨提名的大法官,應該還是同奧康納一樣,以保守派自居,最終希望把自己的位置還給共和黨。2018年夏,與自己之前的書記員哥薩奇同台一年多以後,肯尼迪決定為共和黨送出致命助攻,將位置留給了自己的另一位書記員卡瓦諾,儘管後者明顯比他更保守。
最終,金斯伯格癌症復發,倒在了大選不到兩個月前。按目前的態勢,她的位置大概率被一位女性保守派佔據,成為繼1991年極左的黑人大法官被極右的黑人大法官取代以來,最高法院最大的一次意識形態轉折。
金斯伯格的賭博輸得一敗塗地。
三、對美國的影響
由於共和黨在人口結構上的決定性劣勢,北卡、亞利桑那、佐治亞、德州步弗吉尼亞和科羅拉多的後塵變紫\變藍,從長遠看是不可逆轉的趨勢。這導致了今後的每次大選,對共和黨都是生死存亡之戰,稍有閃失就可能萬劫不復。掌握最高法院,打贏“選舉時必須出示有效證件”這樣的關鍵性大案,對共和黨來説,是救黨乃至救國為數不多的救命稻草。
對於普通美國人,與最高法院關係最密切的可能是如下幾個問題。由於本文篇幅再次超過預期,這裏只能蜻蜓點水,淺嘗輒止,今後等提名確定下來之後在具體分析。
1. 墮胎。我個人是極端墮胎權支持者,非常不希望羅伊案被推翻。我目前基本可以確定,一旦羅伊案面臨被推翻的危險,羅伯茨一定會站在自由派一邊。但這還是隻有4票。剩下的就要看羅伯茨能否説服自己的一位保守派同僚,就像當年的Owen Roberts一樣,“The switch in time that saved nine”。這個人不可能是托馬斯或阿里託,哥薩奇作為原旨主義者原則性強,可能性也不大。如果替代金斯伯格的是艾米•巴萊特,也基本不可能。所以只能指望Trump提名別的候選人,或者相對温和的卡瓦諾了。
2.AA。這個是亞裔最關注的問題。中文媒體往往把affirmative action翻譯成平權政策,這是一個極端錯誤的翻譯。AA在從詞意上翻譯是“肯定性行動”,按實際含義翻譯則是“種族照顧”,是所有種族一切平等的反面。有人可能會説,亞裔也是少數族裔,是否也會被照顧呢?
民主黨和左派為亞裔量身定做了一個身份“over-represented minority”。亞裔在工程師、醫生、大學教授的比例遠高於人口比例,亞裔學生評價成績也明顯優於其他族裔。那麼以結果均等為指導思想的美國左派會如何對待?
推翻AA,一直是共和黨的重要目標,可惜每次到了臨門一腳的時候,總有人臨陣脱逃。2003年是奧康納,此時肯尼迪站在了三位保守派大法官一邊。2016年,雖然保守派精神領袖斯卡利亞不幸去世,但卡根之前與該案件相關,自覺迴避。結果這次臨陣脱逃的是肯尼迪。
理論上來説,解決AA問題,目前的最高法院已經足夠。四位保守派大法官必然判AA違憲。羅伯茨本人對AA的態度也很明確:消滅種族歧視的唯一辦法,就是停止基於種族的區別對待。
The Way to Stop Discrimination on the Basis of Race, is to Stop Discriminating on the Basis of Race.
可是,雖然我很瞭解羅伯茨的意識形態和司法理念,此人目前最大的問題是他在重大案件上首先考慮的是政治影響。我基本確定他會因為推翻墮胎案政治影響太大而反對,但是對於廢除AA的影響,很難説他會如何判斷。自從成為中間大法官之後,他已經數次180度大轉彎。所以,要靠第六個保守派大法官,才能釘上AA棺材板上的最後一根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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