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小米後被判賠聯想525萬,常程不服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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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大橘財經訊(文/一鳴 編輯/尹哲)今年初,聯想集團前副總裁常程加盟小米是否違反競業協議一事,曾引發熱議。隨後聯想方面在北京對常程提起勞動仲裁,這一仲裁案今天有了新進展。
10月10日,就常程被北京市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判支付違約金525萬元一事,觀察者網·大橘財經獲悉,常程已經委託北京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針對上述裁決書向法院提起訴訟,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公告稱裁決書依法未生效。

北京中倫文德律師事務聲明
此前,網上有消息稱,北京市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經過多次庭審後,已經作出裁決,要求常程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並支付聯想移動通信進出口(武漢)有限公司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違約金525.2821萬元。此外,裁決還要求常程返還聯想移動通信進出口(武漢)有限公司2020年1月競業限制補償金7萬餘元(税前)。
仲裁委員會同時駁回了聯想方面的其他仲裁請求。
對於這一傳言,聯想方面今天回應觀察者網·大橘財經稱,情況屬實。
2019年12月31日,時任聯想手機負責人的常程宣佈從聯想離職,當時聯想官方對觀察者網稱,常程長期奮鬥在競爭激烈的手機一線,承受了巨大的業務壓力,家庭聚少離多,基於個人身體健康和希望更多精力照顧家庭的原因,常程近期提出離職。
“公司感謝他的巨大付出,他仍將作為聯想移動的顧問繼續為聯想移動業務作出貢獻,”聯想這樣説。
然而,在2020年的第一個工作日,常程就宣佈加入小米,並擔任小米集團副總裁,負責手機產品規劃。

左起:劉德 常程 雷軍 林斌 圖片來源:雷軍微博
此舉引發有關競業協議的爭議。對於“競業限制條款”的爭議,彼時聯想方面向觀察者網回應稱,公司與所有高管均簽有競業禁止條款,如確有違約,公司將在法律框架內尋求問題的妥善解決,共同營造尊重契約精神的人才流動空間。
小米方面則稱,常程離開聯想沒有附帶競業協議條款,常程本人也未拿相關競業賠償。
當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滔律師向觀察者網分析指出,如果當事人與企業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企業也未解除對當事人的競業限制義務,那當事人有可能違反競業限制義務,涉嫌違約,未來企業可向當事人主張賠償責任。
今年9月17日,聯想集團對外透露,關於常程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糾紛一事,該案已經在北京市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多次庭審。
該公司表示,由於常程不認可其本人簽字真實性,經仲裁委員會指派,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鑑定研究所已對常程2017年7月24日簽署的《聯想限制性協議》進行鑑定,鑑定結論顯示確係常程本人簽字。
聯想方面稱:“我們對最後判決結果充滿樂觀,相信法律會給出公正的評判。”
今年9月21日,聯想集團向觀察者網·大橘財經表示,自2017年限制性協議簽署之日起,在常程離職前24個月內,聯想共計向常程支付競業限制的股權對價500餘萬元。常程離職後,聯想亦向其支付了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聯想集團指出,目前,該公司已向仲裁庭要求常程返還股權激勵金額、支付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違約金、並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契約精神是現代商業文明的基石,而法治則是其持續發展進步的保障。人才的合理流動既受法律保護,亦須在法治框架內進行。我們相信,遵守法律,尊重契約,講求誠信,方能致遠。”該公司稱。
根據公開資料,常程離開聯想時已經任職19年,先後負責聯想台式電腦、筆記本電腦和智能手機的研發工作;2015年,常程出任ZUK品牌的CEO;2018年,聯想手機品牌迴歸,常程被任命為聯想移動中國區業務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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