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偉被免去北京市政協副主席職務、撤銷政協委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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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上午,市政協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了《政協北京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免去李偉副主席職務、撤銷其委員資格的決定》。
《決定》指出,鑑於李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二十九條規定,政協北京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免去李偉政協北京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副主席職務,撤銷其政協北京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北京日報記者 範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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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上午,市政協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了《政協北京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免去李偉副主席職務、撤銷其委員資格的決定》。
《決定》指出,鑑於李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二十九條規定,政協北京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免去李偉政協北京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副主席職務,撤銷其政協北京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北京日報記者 範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