敷衍應付中央抗疫決策的2020年首虎被逮捕
長安街知事19日從最高檢獲悉,福建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張志南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張志南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張志南於4月12日官宣落馬,是今年首個被查的省部級幹部。通報顯示,他不僅大搞權錢交易,還敷衍應付黨中央關於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大決策部署。
張志南出生於1960年10月,福建龍巖人,仕途未出過本省,曾任福建團省委副書記、書記,三明市委常委(正廳級)、副市長,福建省政府副秘書長(正廳級)、福建省發改委主任等職。
2008年1月,張志南晉升福建省副省長,2011年11月躋身福建省委常委,併兼任省政府黨組副書記。
張志南還有一個身份——作家,他筆名藍智,2005年加入中國作家協會,著有隨筆集《那路那人》《就戀這把土》《熱情與理性》等。
9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佈開除張志南的黨籍和公職。
經查,張志南喪失“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大考關頭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敷衍應付、作風漂浮,搞形式主義;
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
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家人、親屬在工作調動、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
家風敗壞,縱容默許家人、親屬利用其職權及職務影響謀利;
生活腐化墮落,搞權色、錢色交易;
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共財產造成重大損失;
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推進用地審批、獲取資金補助、申請銀行貸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