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中國新冠疫苗的定價一定是在大眾可接受的範圍內
10月20日下午,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國務院聯防聯控新聞發佈會,外交部、科技部、國家衞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有關負責同志及國藥集團、科興中維有關負責人與專家將出席新聞發佈會,介紹新冠疫苗有關情況。
香港經濟導報記者:我的問題關於新冠疫苗的定價。此前有媒體報道稱,中國疫苗定價明顯高於歐美疫苗,請問中國研發的新冠疫苗如何定價?謝謝。
**科研攻關組疫苗研發專班工作組組長、國家衞生健康委科技發展中心主任鄭忠偉:**疫苗定價是大家非常關注的舉個問題,最近我們也注意到,網上一些帖子對疫苗價格進行了很多報道。在這裏,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家,我看到的這些報道大多數都是不實的,甚至也存在一些斷章取義的現象。中國新冠疫苗的價格,我們首先堅持企業主體定價,但是我們必須要堅持幾個基本原則。
一是公共產品屬性的原則。作為公共產品屬性,它的定價一定不是以供需作為定價基礎的,而是以成本作為定價基礎的。
二是根據大眾對新冠疫苗接種的意願和接種的需求來開展新冠疫苗的定價。因此,在這裏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家,中國新冠疫苗的定價一定是在大眾可接受的範圍內,新冠疫苗的價格決定因素是很多的,除了成本以外,也包括產能、接種規模,而且不同的技術路線的成本還不是一樣的。比如滅活疫苗,它的生產就需要高等級的生物安全生產車間,相對來説,它的成本會相對較高,而且腺病毒載體疫苗、流感病毒減毒載體疫苗、核酸疫苗和重組蛋白疫苗成本相對低一些。隨着產能的擴大,接種規模的擴大,成本也是會變動的,但是不管怎麼樣,新冠疫苗的價格一定是在大眾可接受的範圍內。另外像趙星司長提到的,習近平主席在第73屆世界衞生大會上講到了,中國疫苗研製成功上市後,將作為全球公共產品。因此,我們在向全球提供疫苗的時候,我們一定也會給出一個公平合理的價格,而且對不發達國家或者説一些發展中國家,我們還可以通過援助等方式,來實現這些國家新冠疫苗的可及性和可擔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