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長江:我所瞭解的人口普查
【文/ 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夏長江】
中國人口普查每10年一次,1%人口的抽查每5年一次,每年是0.83‰左右人口的抽查。由於是抽查與普查難免有差別。今年的第七次普查普查結果必將修訂數據,以符合實際。
一、普查的主要內容
人口普查需要填報的有短表和長表,短表是所有人口填報,有12項;長表是10%被抽查的填報,有29項(有重複的)。下圖為普查短表。


中國的人口普查實際是住房和人口普查(多數國家也如是),較多的人瞭解人口普查,而忽視了住房普查。住房普查共有14項,3項在短表上,11項在長表上(不重複的)。住房普查的主要成果有:
1.住房來源。分為自有住房(自建房、購買新建商品房、購買二手房、購買原公有住房、購買經適房/兩限房、繼承或贈予),租房(廉租房、公租房、其他租房),其他。根據住房來源狀況,可以知道中國家庭(城鎮村)的自有住房率。還按受教育程度和職業細分。
2.住所類型(短表)。分普通住宅、集體住所、工作地住所、其他住房、無住房。
3.住房間數和住房建築面積(短表),還按職業細分。
4.住房建成年代。1949年前為一檔,然後每十年一檔。
5.住房所在建築的總層數。分平房、多層(7層及以下)、高層(8—33層),超高層(34層及以上)。
6.承重類型分鋼及鋼筋混凝土結構、混合結構、磚木結構、竹草土坯結構、其他結構。
7.住房設施狀況。有無廚房、有無管道自來水、有無洗澡設施、有無廁所,有無電梯(新增),主要炊事燃料(燃氣、電、煤炭、柴草、其他)。
8.每月租房費用,還按受教育程度和職業分細分。
人口普查成果的主要有:
1.人口概要,2.民族,3.年齡,4.就業,5.受教育程度。6.婚姻。7.健康8.生育和死亡。9.遷移和户籍。10.老年人口。11.户口登記狀況。等等。
二、普查改進的地方
各國的普查多參照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統計司的《人口和住房普查的原則和建議》(下簡稱為聯合國普查原則和建議),中國根據自己的狀況制定項,且不斷地修訂。第七次普查較第六次普查有一些改進的地方。
**新增住所類型。**分為普通住宅、集體住所、工作地住所、其他住房、無住房;在第六次人口普查時,有住所用途,分為生活用房、兼生產和經營、無房,最好應按聯合國普查建議和原則,更詳細地調查,公佈普查成果時也有更多的數據。

**完善住房來源。**住房來源的其它包括繼承或贈予、借親友住房、單位免費住房等,這次將繼承或贈予從其它分出來單列,反映了經濟和社會發展到如今的階段,繼承或贈予是房屋來源的新狀況,必將提高家庭(擁)有房率。值得注意的是購買“原公有住房”一項,現在距房改時隔多年,有的家庭已將房改房出售換房,這一比例必將越來越小。根據住房來源,可以得到家庭(擁)有房率。
**規範住房層數。**在第六次人口普查時,建築層數分平房、2-3層樓房、4-6層樓房、7-9層樓房、10層以上樓房;這次按房地產及建築業(住建部)的有關規定,改為平房、多層、高層(含小高層)、超高層。
明確居住狀況,即與配偶和子女同住、與配偶同住、與子女同住、獨居(有保姆)、獨居(無保姆)、養老機構、其他。普查有家庭成員與户主的關係,另一項有人户分離狀況,實際居住狀況還需分析,不如直接調查統計。
新增擁有家用汽車及六檔價格(注:2015年在1%抽查中已增加)。國家統計局每年統計居民百户汽車擁有量,因為有家庭是2輛及以上,不如直接統計家庭有車率。2019年,中國家庭有車率約為32%(城鎮家庭約38%),家庭平均1.15輛左右。國際比較,中國家庭有車率較低,但近幾年來,除個別城市限購外,家用汽車銷售增幅減緩。為什麼出現這種狀況呢?調查家庭購車及價格狀況,結合家庭收入,有利於正確分析中國家用汽車市場,有利於中國汽車廠商發展。
**改進離開户口登記地原因。**分工作就業、學習培訓、隨同離開/投親靠友、拆遷/搬家、寄掛户口、婚姻嫁娶、照料孫子女、為子女就學、養老/康養、其他。合併務工經商和工作調動為工作就業,新添照料孫子女、為子女就學、養老/康養等,反映了近年新出現的情況。
**新增有否農村土地承包權。**2019年,城鎮人口占比已超60%,户籍城鎮比才44.4%,至少差15.6個百分點。現在,除少數一線城市嚴格控制户籍外,多數城鎮已放開,各級政府為提高城鎮户籍做了大量工作,但效果不佳,最主要的原因是農村户籍居民有土地預期收益(出售或拆遷)。
取消未工作原因、三個月內是否找過工作、能否工作。這幾項實為失業調查,現國家統計局發佈城鎮調查失業數據(大於人社部的城鎮登記失業數據),已無必要。
保留了主要生活來源(注:2015年在1%抽查中已增加),分勞動收入、離退休金/養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失業保險金、財產性收入、家庭其他成員供養、其他。
這項可以詳細瞭解城、鎮、村居民的生活來源狀況,2015年,農村60歲及以上,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比為34.4%(仍在勞動),家庭成員供養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比為46.4%,離退休金/養老金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比為7.5%(住在農村的退休職工);城市情況則不同,離退休金/養老金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比為71%,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比為6.3%(多住城中村),家庭成員供養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比為7.1%。近些年,網絡上有關農村老人養老金問題激烈爭論,距2015年,已過5年,農村60歲以上老人仍在勞動的比例肯定更多,盼將政府不斷完善農村老人養老政策。
三、普查如何進一步完善
聯合國普查的建議和原則中,關於住房普查有幾個重要內容,即住宅總套數、居住套數(自住和租住)、空置套數,很多國家普查數據很詳盡,有專門的統計表,即住宅總套數=房主自住套數+租户租住套數+空置套數;由於中國普查不公佈這些數據,圍繞這些數據,各界有較大的爭議。
如中國半官方住房專家認為,中國城鎮住宅套房户比為1:1.1;而央行等則認為是1:1.5。西財大認為中國的住宅空置率21.4%:國家電網的調查則為大中城市房屋空置率是11.9%,小城市房屋空置率13.9%,農村房屋空置率14%。
很多住房專家的數據是依據某年住房的五年一次1%抽查或普查中的10%抽查資料,結合商品房銷售狀況綜合計算而來,但這些抽查不完善、且不窮盡,數據偏小;而央行、西財大等則是依據樣本而來,但這些樣本都較小,難以代表全國。
有機構以國家統計局城鎮居民人均住房面積乘以城鎮人口,再除以城鎮家庭數量,得出城鎮住宅總套數。還有機構用國家統計局商品房銷售累計數,除以城鎮人口,得出人均住房面積比官方的小。
值得注意的是,統計局公佈的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包括家庭户和集體户,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積大於集體户,有房户住房面積大於租房户;城鎮家庭户的住宅包括城中村的自建房、小商品房、房改房等,已售在建住宅就不在普查範圍。值得借鑑的是歐盟統計局公佈歐盟成員的家庭住宅平均面積。
普查房屋信息不能漏報或重報,普查有關培訓解釋説,有的家庭有多套房平時都有居住,沒有出租,要將户口登記地的住房作為現住地,登記為“人户一致”,其餘住房登記為空房;如果户口沒有登記在這些住房,將居住時間較長的住房登記為現住地,作為“人在户不在”,其餘住房登記為空房。如果無法判斷在哪處居住時間較長,將10月31日晚居住房視為居住地。
聯合國普查建議和原則關於空置房有詳細的劃分:
空置房
1 季節性空置
1.1 度假房
1.2 季節工住所
1.3 其它
2. 非季節性空置
2.1 第二住所
2.2 待租
2.3 在售(房地產沒售出的為庫存)
2.4 待拆
2.5 其它
業界有很多人認為中國的住宅空置率很高,風險很大,全球住房金融信息網(http://housinginformationnetwork.com)的數據表明,中國的住房空置率為13%(與國家電網的調查相近)。
從空置房分類可以看出,家庭有貸款的“在售”和“待租”的空置房有一定的市場風險,其它空置房市場風險較小,如家庭的度假房(景區)、季節房(海南、山東、廣西等地),即使是第二套房,不排除有炒房的,但為子女準備的婚房也是經濟較富裕家庭的常見操作。
聯合國的建議和原則裏,有房主自住率有定義,即住房單元如果全部或部分由所有者居住,則屬於房主自住房。住房(單元)按所有權分:
1. 房主自住房(Owner-occupied units)
2. 非房主自住房(Non-owner-occupied units)
2.1 公有住房
2.2 私有住房(法人私有、家庭私有)
2.3 共同所有住房
2.4 合作所有住房
2.5 其他住房
在實際普查時,多套房不在常住地,或不在户口登記地,特別是季節房和度假房難以調查統計;即使在本地,有些剛交付的小區,入住率很低,又沒有户籍資料,或將影響家庭住房的調查統計,應當直接採用住建局銷售備案資料。
雖然普查短表只有住所類型、住房間數、住户建築面積三項,其它項都在長表,但即使是10%的抽查數據也比某些機構的準得多(樣本大得多)。公佈全國城鎮住宅總套數、居住套數、空置套數等數據,將使目前數據混亂的現象大大減少,並能為政府和央行房地產調控提供決策依據,也為房地產商提供基礎數據。

中國人口普查數據是相當完整的,每個人都是在現住地登記,可能不是户籍地,但户籍地也登記個人相應的信息。普查成果裏會有人户分離情況,包括分離數量、分離時間、户口登記地等。一個地方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鍵是常住人口,與户籍人口關係稍小,普查數據經簡單技術處理,可得常住人口數據,普查成果應公佈常住人口(分地區,分城市、鎮、村,分年齡結構等)詳細數據,以便各級政府制定發展規劃和政策,以便商家制定經營計劃(房地產商和零售商等)。
在普查時,有的居民擔心泄露個人隱私,特別是收入、資產等情況。普查有嚴格的規定,不會出現這些情況,這次普查不涉及收入情況,更不會將結果作為任何徵税、交費或任何行政執法的依據,也不會影響税收徵收標準的調整。
中國每次普查都有長足的進步,這次普查的一個新標誌是數據採集電子化。普查員用電子採集設備(PAD或智能手機)登記信息,普查對象可用手機等移動終端設備或互聯網自主填報。中國普查的技術進步的基礎是中國互聯網和計算機技術的快速發展,相信在下一次普查時,在區域劃分、建築標繪、信息採集等方面,國產衞星電子地圖、大數據運用等方面多多采用,更盼中國的普查進一步向聯合國普查建議和原則靠攏,讓中國的普查資料與國際資料更有可比性,以助於比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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