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男子活埋79歲母親,被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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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榆林檢察 ”微信公眾號11月2日消息,當日上午,靖邊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馬某寬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

靖邊縣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楊柳出庭支持公訴,並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被告人馬某寬悔罪表現良好。靖邊縣人民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馬某寬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馬某寬當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訴。當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人士共31人旁聽了庭審。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規定,對於未遂犯,綜合考慮犯罪行為的實行程度、造成損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況,可以比照既遂犯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
此前報道
5月6日,陝西省榆林市靖邊縣公安局發佈案情通報稱,靖邊縣公安局5月5日偵破一起故意殺人案,併成功營救被害人。
2020年5月5日上午9時許,張某到我局新莊派出所報警稱:2020年5月2日晚上其丈夫馬某(58歲)將婆婆王某(馬某母親,79歲)用手推車拉出去後,至今未歸。
接警後,靖邊縣公安局新莊派出所、刑偵大隊迅速展開調查,並將嫌疑人馬某傳喚到案突擊審訊。據馬某交代:其將癱瘓在牀的母親王某埋至靖邊縣城南萬畝林一處廢棄墓坑內。確認地點後,民警立即對該墓坑進行挖掘,中途聽見有隱約的呼救聲,經民警全力挖掘,成功將墓坑內仍有生命體徵的受害人王某救出,並立即送醫院進行救治。
目前,受害人王某生命體徵平穩,犯罪嫌疑人馬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陝西靖邊縣一男子將79歲的癱瘓母親活埋在廢棄墓坑裏?5月6日,這條微博在網上流傳。6日上午,上游新聞記者從當地派出所獲悉,老人被救出後已送至醫院進行救治,並無生命危險。目前,此案件已交由刑警隊處理。
有微博稱,今年5月2日20時許,馬某某在自己家中將癱瘓在牀的母親(79歲)用手推車拉走,次日凌晨2時許獨自一人推着車子回到家中。家人見狀向其詢問母親去向,馬某某謊稱將其送往慶陽的客車去親戚家了。家人迅速去車站找,3日凌晨4點左右馬某某離開家人的視線,獨自一人出走。
5月5日上午,靖邊縣公安局新莊派出所民警將馬某某找到。經詢問,馬某某供述了自己將母親用羊車車(農村自制人力推車)推到煉油廠後面萬畝林,見四處無人,找了一個廢棄墓坑倒進去埋了。
據警方透露,目前,被埋3天的老人救出後已送至醫院救治,暫無生命危險;目前已由刑警隊接手,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