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一週軍評:大聯合時代的人民軍隊-王世純
【文/ 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王世純】
本週最重要的軍事新聞,無疑是解放軍聯合作戰綱要的試行版本正式施行一事。據新華社11月13日報道,經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批准,中央軍委日前印發《中國人民解放軍聯合作戰綱要(試行)》(以下簡稱《綱要》),於2020年11月7日起施行。

本次發行的《綱要》是“頂層法規”,具有重大意義
作為我軍第一部有關聯合作戰的綱要,《綱要》將以總綱和要則的形式規範軍隊聯合作戰建設,規範軍隊在聯合作戰條件下軍事鬥爭準備。正如報道里講的那樣,《綱要》是“新時代作戰條令體系的頂層法規”,從制度層面回答未來“打什麼仗、怎麼打仗”的重大問題,強化備戰打仗的鮮明導向,對鞏固深化領導指揮體制、規模結構和力量編成改革成果,對推動我軍聯合作戰能力解放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綱要》重在宏觀指導上提綱挈領進行總體規範、明確聯合作戰組織實施的基本問題,及統一作戰思想、釐清權責程序、指導作戰行動。
聯合作戰對於我們來講並不陌生,它是信息化條件下局部和全面戰爭的基本形式。我國目前三個重點方向的軍事鬥爭準備,都是以聯合作戰的形式出現的。雖然“聯合”這個詞略顯高端,但聯合作戰的定義很簡單:兩個以上軍兵種在同一聯合作戰指揮機構下共同實施作戰,就是聯合作戰。
雖然定義簡單,但目前聯合作戰是我們軍事鬥爭時面臨的重點難題,在聯合作戰上依然存在籌劃和執行上的差距,依然難以讓各軍兵種“合眾為一”地發揮聯合作戰效能,難以實現指揮員和統帥部意志。



我國目前兩個重點方向,都要準備信息化條件下的聯合作戰 圖源:高原戰士 中國軍網
我們今天面臨的聯合作戰上的難題,主要分為兩點,一個是技術問題,一個是體制問題。技術問題比較好理解,空軍沒有精確制導彈打不了部分地面目標,海軍艦艇上不了陸地佔不了山頭,各軍兵種受當前軍事技術限制,各司其職的情況短期內不會有改變。
但聯合作戰體制問題的原因卻比較複雜。體制問題體現得最明顯的一點,就是各軍兵種“各自為戰”的情況。我軍各軍種在軍改前,“各自為戰”的現象較為明顯,“海軍只負責制海、空軍只負責制空、陸軍只負責陸戰”的情況較為嚴重。這當中既有技術原因帶來的軍種建設問題、有軍種利益帶來的“山頭主義”問題、有國防指揮架構帶來的指揮問題,還有資源限制帶來的先後順序問題,情況比較複雜,這也是《綱要》試圖解決的問題。

就拿大家惦記許久的空軍對地能力來講,空軍不採購衞星制導炸彈,既有軍種建設缺失和彈藥品控帶來的技術問題,也有山頭主義等體制問題 圖源:社交媒體
就拿空軍轟炸機/殲轟機隊打戰艦舉例子,造成空軍長期不重視對海打擊的原因有很多,有技術原因,也有體制原因。在技術原因方面,我國航空工業在1984年定型轟-6丁前,沒有空對海導彈載機,因此空軍對海作戰是一種字面意義的“無米之炊”,在1984年前技術上是行不通的。而空軍第一款合適的空對艦載機,需要等到“飛豹”定型的90年代末期了。這種技術上的原因,比較好解決。
但在21世紀初期,我國軍事工業解決了空射反艦導彈技術困難以後,空軍在很長一段時間裏,依然沒有進行大量對海突擊的訓練和相關裝備建設,這個原因就是體制原因。殲轟-7A立項之初就是一款以攜帶大量反艦導彈為主要目的的超音速殲轟機,空軍2006年在接收殲轟-7A以後,當年就由28師83團的“飛豹”進行了空軍首次鷹擊-83A的試射。然而空軍在鋪開殲轟-7A以後,長期將殲轟-7A作為反輻射彈、激光制導炸彈和空地導彈的載機,不進行對海突擊訓練。
這種能力訓練上“空白”來源於多種原因,首先是當時處於戰備鬥爭當中的空軍種建設上的桎梏,2006年的南京軍區空軍依然要面對殘酷的台海軍事鬥爭準備,有限的人力物力資源首要追求是保障制空權,優先消滅敵軍空軍和地導力量,保障後續戰役進行,其次是對地精準打擊,在防區外發射精準彈藥消滅部分台軍高價值目標。而部分能力,包括近距離對地支援、遮斷打擊和對海作戰,都因為資源的限制無法優先考慮。
此外,還有指揮架構的原因,在2006年前,空軍的海情保障能力不足,加上海軍和空軍的信息通訊不順暢,空軍即便想掛彈突擊敵軍海軍艦艇,也會面臨海情保障能力不足的問題。

很長一段時間裏,掛載大量鷹擊-83A進行對海突擊是海軍航空兵的專業 圖源:中國軍網
而在空軍入列大量預警機、長航時無人機,能夠保障重點方向空情海情,甚至主要負責保障空情海情以後,在軍改前依然沒有給轟-6K常態化加掛鷹擊-12K,給“飛豹”和其他殲擊機加掛空艦導彈,則是較為純粹的體制問題——條件改善但是資源有限的空軍也不願意在對地對海投入過多資源。長期追求制空成為內部的“政治正確”,甚至演變成某種“本本主義”、“山頭主義”和“教條主義”。這種情況下,就需要一場自上而下的大“軍改”,來明確各機構權責問題,改變各軍種“各自為戰”的問題。在“軍改”後,追求“空天一體攻防兼備”的空軍,開始常態化地給轟-6K加掛鷹擊12K巡航,也是本輪軍改的部分成果。

轟-6K加掛鷹擊-12 圖源:國防故事
進入新世紀以後,我國國防態勢的變化,讓幾個重點方向都必須優先考慮聯合作戰,而技術落後和長期積攢的體制問題,為舊的指揮架構帶來了改革的需求。傳統上,我國受技術裝備和國防態勢需求的限制,幾個重點作戰方向都以單純的陸地戰役、海軍戰役為主。各軍種只需要“各司其職”,就能解決潛在的國防需求。過去的“軍區”架構,以大陸軍為主,輔助以軍種司令部的架構,確實能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應對巨大部分國防問題。但隨着時代變化,當代我國幾個重點方向面臨的國防威脅,都不再是傳統的“陸地戰役”、“海軍戰役”或者新興的“空軍戰役”能夠解決,而需要一個更加複合的戰役手段來解決軍事鬥爭問題。
就拿我們現在重點戰略方向,東海方向舉例,在未來的祖國統一戰爭中,陸軍不僅要為登陸後的陸地戰役“戰略決戰”進行長期準備,海軍和空軍也需要面對更加複雜的制海、制空、空對地和以海制陸等複雜聯合作戰需求。而傳統的軍區架構,顯然不適用於日趨複雜的軍事鬥爭。舉個例子:如果陸軍需要跨海峽進行縱深打擊作戰,那麼顯然陸軍無法獨自做到信火電一體,需要空軍開闢電磁走廊,但是這種情況下,傳統的軍區聯合司令部層級明顯不適用於陸空軍這樣的協調,這就對我們構建聯合司令部提出了自上而下統籌全局的改革需求。


陸軍縱深打擊也需要海空軍戰機開闢電磁走廊,這是過去的指揮架構難以完成的 圖源:社交媒體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人民軍隊就只能改革。人民軍隊自2015年起,就經歷了脱胎換骨的重塑,通過“軍改”建立起了一套更加適合現代化聯合作戰的指揮建設架構。在脖子以上的改革中,“軍改”取消了4大總部制,軍委機關從4總部變為15個。為了應對多個軍事態勢不同的戰略方向,我軍將七大軍區改為五大戰區。作為本戰略方向最高聯合作戰指揮機構,戰區可以統一指揮戰區的所有軍種部隊,落實了“戰區主戰、軍種主建、軍委管總”的原則,為未來的聯合作戰指揮體制打下了基礎。同時,為了確保“全域作戰”,我們還單獨建立了戰略支援部隊、聯勤保障部隊。這兩支部隊的架構,是完全依賴於“聯合作戰”指揮組織架構的,是我軍新軍事學説的反映。
舉例而言,轄有空降軍、83集團軍等快反力量,掌握全軍大部分戰略運輸機隊和空基核反擊力量的中部戰區,司令員是空軍上將乙曉光;而轄有海基核力量、重點方向在南海方向海空一體戰的南部戰區,司令員則是海軍上將袁譽柏。這種架子的搭建,為我軍一個司令部指揮諸軍種聯合作戰打好了基礎。

國慶閲兵中震撼出場的五大戰區指揮員 圖源:新華網
而在脖子以下,我們進行更為激進的改革。除了大家耳熟能詳的陸軍戰區-集團軍-合成旅-合成營的編制體制改革以外,空軍也進行了基地-旅制編制體制改革,建立起了“戰役方向空軍合成指揮機構”,進一步增強了各兵種部隊合成作戰能力。而火箭軍方面也根據“核常兼備”的原則,重新確立了新的基地-旅制度,大幅度提高了核導和常規導彈部隊編制和作戰範圍,作戰能力。
海軍作為“小三軍”,也進行了大刀闊斧的編制體制改革:將海軍陸戰隊獨立成軍、採用基地-旅制度,取消傳統的“三大艦隊”,變為“戰區海軍”等。這種編制體制的大改革,為我軍聯合作戰人才培養、聯合作戰戰役規劃和實施打好了基礎,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空軍、海軍在本輪脖子以下改革中也十分激進,新的體制更加適合現代作戰 圖源:社交媒體
就拿我們熟悉的陸軍合成部隊聯合作戰舉例子。過去,受限於通訊設備和數據鏈,三軍數據鏈不融合,需要將不同的數據集中到上級首長司令部來處理。而上級單位,比如軍區空軍是空軍駐各大軍區的戰役軍團,歸空軍建制,受空軍和軍區的雙重領導。如果陸軍戰役單位(機步旅或摩步師)需要呼叫上級海空二炮火力支援,需要通過基層單位-旅指揮部-集團軍指揮部-軍區指揮部-軍區海空二炮軍協調單位-軍區海空二炮司令部-海軍二炮基地/艦隊/航空兵師-基層單位等。
這種例子中最誇張的一個,就是上世紀90年代初,南京軍區步兵86師炮兵團與空軍炮兵偵察機聯合舉行的偵察校射演練。當時,炮兵團想要通過炮兵觀測機校正射擊諸元,需要通過前述一大串流程,才能拿到有關的數據,從請求到拿到諸元用時需要接近15分鐘。儘管當時炮兵師通過專項研究,改進各流程耗時的方式,將這一大長串流程的耗時縮短到了1分鐘,但現代戰爭中有大量的數據分法和自動指揮,不可能通過同樣的“笨方法”節約時間。

這段故事至今還在該旅的旅史館,而數年以後就是緊張的台海危機…… 圖源:央廣軍事
在本輪“軍改”中以後,我們基本建立了扁平化指揮體系,軍兵種直接利用數據鏈和通信系統直連戰區聯合指揮司令部。但是這種多域作戰帶來新的問題,也就是程序和指揮權責上的問題,陸軍打擊部隊希望配合空軍開闢空中電磁走廊,那麼兩個軍種之間協調的機構是什麼?負責協調的機構是下放還是上移?具體的協調程序是什麼樣?各個軍種的權責是什麼?這都是本次《綱要》要明確的問題。
“軍改”以後脖子以下的改革也帶來了人才培養的問題。新增的人才編制解決了過去參謀部層級過高的問題,但隨着參謀層級從過去的集團軍、基地下沉到營、旅等單位,這帶來了更高的人才培養需求,同時對指揮員和指揮機構的要求也急劇增加。為此,在本輪“軍改”中,原大軍區擁有的人事管理權交給新成立的軍委軍種領導機關,幫助指揮員能更加註重打仗問題。但如何系統性地培養大量有高價值人才,這些高價值人才掌握什麼技能,也是本輪《綱要》要明確的部分。

比如空軍引導員從空軍下沉到陸軍合成旅,就需要統帥部自上而下的統籌協調 圖源:美軍
此外《綱要》將要指導我軍進行聯合作戰的裝備建設。我軍在前20年用兩個軍事建設週期基本實現了機械化,以準備軍事鬥爭為核心採購了大量的裝備,實現了全軍普遍的換裝。到2020年末,陸軍裝備59式坦克等一代裝備的單位不超過5個旅/團、空軍裝備殲-7系列戰機的不超過10個旅、海軍換裝情況較好,已經基本完成驅逐艦和護衞艦船團的換裝。這樣一支以二代半、三代裝備為主,少量四代裝備為先鋒的軍隊,已經基本上可以實現“立足現有裝備,打贏未來戰爭”。
然而,我在年初的軍評寫到過,進入第三個週期以後,得益於此前“裝備一代,預研一代”的長期規劃,一系列下一代戰場裝備,如055艦、殲-20、東風-17等第四代戰場系統已然厚積薄發,而更多的第四代戰場系統正在路上,即將定型列裝部隊。而這些高技術兵器,其戰鬥力生成模式與以往的軍事裝備“大相徑庭”,需要專門系統的學習才能掌握。這也是本輪《綱要》的重點——軍改以來,各種試驗的聯合作戰改革成果,包括新訓練大綱確立的各種軍事研究成果,各種新武器能力帶來的新軍事理論,都要在本輪《綱要》後以軍事法規和條令的形式確立下來,並確保每個指戰員都能理解和執行。

比如空軍最新的作戰理論,制電磁權、制網絡權等,都是需要專門學習,且軍事理論會不斷創新
同時,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今天,《綱要》還要在通用性和避免裝備重複建設上下功夫,避免資源浪費,同時要做到1+1>2的效果。舉例而言,在防空武器方面,海軍、陸軍、空軍和火箭軍都有自己的需求,但同時也追求裝備的通用性和互操作性,諸軍種和諸兵種需要在上級領導機關的統一協調下,才能做到防空武器建設上的互補和不浪費,同樣在制電磁權上,陸軍的裝備建設、空軍的裝備建設、戰略支援部隊的裝備建設有互補性,雙方在發展上需要“各取所需”,才能在未來的聯合作戰電磁領域鬥爭中統籌協調。

隨着我軍在2020年完成軍事改革初步目標,中央軍委在這個承上啓下的時間節點施行《綱要》具有歷史性意義,它將明確我軍未來15年的發展目標。面對未來15年的遠景軍事目標,2027年的建軍百年建軍目標和“十四五規劃”中的建設目標,《綱要》的發行將規範我軍部隊聯合作戰建設、明確聯合作戰條件下的軍事鬥爭準備、提出相關的聯合作戰理論、明確闡明聯合作戰和準則,向各級指戰員提供現代化軍事鬥爭的軍事指南。
仗要怎麼打,兵就怎麼練,這是之前統帥擘畫的強軍練兵之路。本世紀進入第三個十年,我們人民軍隊正站在一個全新時代的大門面前,前方是一片光明而又未知的殿堂。越是在這種時候,進入大聯合時代的人民軍隊,越需要清晰的指引。而圍繞“仗要怎麼打贏,仗就如何打”的聯合作戰綱要,無疑是圍繞實戰進行的新一輪思考與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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