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港府今年內提草案,修訂宣誓及立法會條例
(觀察者網訊)香港特首林鄭月娥11月25日發表其任內第4份施政報告。
林鄭月娥表示,港府今年內會提交草案,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和《立法會條例》,以完善宣誓安排及處理宣誓就職後,因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而須承擔的法律後果和相關的法定程序。
此前,4名反對派議員(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議員楊嶽橋、郭家麒以及會計界議員梁繼昌)被依法認定喪失議員資格,後15名反對派議員“鬧辭”抗議。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林鄭月娥25日在香港立法會發言時表示,為落實《基本法》、《香港國安法》的規定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和有關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並參照相關的本地法庭判決,特區政府將在今年內提交草案,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和《立法會條例》等本地法例,以完善宣誓安排及處理宣誓就職後因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而須承擔的法律後果和相關的法定程序。
此外,去年“修例風波”的被捕者中出現不少香港公務員的身影。林鄭月娥11月25日強調,根據《基本法》第99條,公務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已明確,所有由今年7月1日起入職的公務員須經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至於其他現職公務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稍後會公佈具體落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