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十年間對長江採砂監管失職,檢方提行政公益訴訟促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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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年之間,江蘇某地水利部門對非法長江採砂行為監管失職,致使國家罰沒款流失3700餘萬元。江蘇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後,這些違法行為相繼得到糾正。
12月8日上午,江蘇省檢察院召開了保護長江生態環境工作新聞發佈會,併發布了6件典型案例。澎湃新聞注意到,“D市水利局履行長江採砂監管職責失職行政公益訴訟案”被列入其中。
根據檢察機關披露的案情,2017年3月,檢察機關在查辦某市水利局行政執法人員韓某某等4人職務犯罪過程中,發現當地水利局在查處非法採砂系列處罰案件中,存在違法行使職權的行為。
在2006年到2016年的十年間,對於非法長江採砂行為,該市兩級水利部門在履行職責時,存在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標準低於法定標準、遺漏行政處罰事項、處罰決定未予執行等多類違法問題。
檢察機關發現,該市水利部門共有621件行政處罰案件存在上述問題,造成國家罰沒款流失達3700餘萬元,放縱了非法採砂行為。
為此,檢察機關向水利部門發了公益訴訟類案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糾正違法行為。相關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後,均給予了答覆,並整改了63件違法案件,但依然有一些行政處罰仍未糾正。於是,檢察機關向法院提了5件行政公益訴訟,經法院判決,確認該市水利部門行政違法,並判決責令其繼續履職。
檢察機關認為,這一系列行政公益訴訟的意義在於,為行政機關繼續履職提供了執法依據,推動其依法行政、嚴格執法,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也對當地水行政執法隊伍及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進行了警示規範,系統整改強化了監督效果。
(澎湃新聞記者 邱海鴻)